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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下茶话 / 社会 / 不管改不改宪法,绝大多数加拿大人是支持给予同性伴侣和异性婚姻同等权利和地位的,但至少也有约一半是“反对”更改婚姻定义的。就是另一半“不反对”的人当中,也有很大一部分是可改可不改,觉得无所谓而已。
-dundas888(登达寺);
2004-10-13
{1365}
(#19276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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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才叫做明白人。赞一把。但Marriage(异性配偶)和Union(同性配偶)提法不妥,许多异性恋者也是只Union而不要Marriage的,确实有不同,否则也就没有现在同志们的争取了。
-littlesong(我是一个同志);
2004-10-13
(#1927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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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YI, Civil Marriage v. Civil Unions
-littlesong(我是一个同志);
2004-10-13
(#19276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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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专指gay union
-dundas888(登达寺);
2004-10-13
(#19276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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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是这样的:如果你真的相信同性婚姻和异性婚姻是平等的一样的,[同等权利和地位],那就用一个平等的一样的名字啦。如果用另一个[区别]对待的名字,那就是两件不一样的事情了。anything less is not equal
-littlesong(我是一个同志);
2004-10-13
(#19277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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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说男人、女人也是不平等的啰
-company(company);
2004-10-13
(#19277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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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敢苟同。我认为“男男”或“女女”和“男女”是不同的,虽然不同也可以是平等。就像男女一样是不同,但可以平等。
-dundas888(登达寺);
2004-10-13
(#19277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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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男”或“女女”和“男女”是不同的],这就是你思考所有平等婚姻权利议题的出发点,这也是同志们辛辛苦苦一直在争取和奋斗的出发点:法律上的义务和权力,男男女女和男女婚姻没什么不同。
-littlesong(我是一个同志);
2004-10-13
(#19279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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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有自信,怎么叫你你都觉得平等;如果你没自信,就算把水搅混,还是觉得自己跟别人不一样。在加拿大,同性恋早就和异性恋平等了。如果你觉得没有,那么让别人给你贯以婚姻的美名,你还是觉不到。
-x888(x888);
2004-10-13
(#19279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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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谈法律上平等的议题,不是个人自我感觉的自信心议题。
-littlesong(我是一个同志);
2004-10-13
(#19279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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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你说Garriage and Marriage是平等的,你偏不干,你认为不该有俩名,就和很多人认为那是不同的因而不该叫一个名一样。叫俩名,你不高兴,叫一个名,人家觉得屈辱。最后不得不产生多种民间叫法,有些不可避免地带侮辱性,但可以区分。
-x888(x888);
2004-10-13
(#1928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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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就是两回事,偏叫一个名。
-x888(x888);
2004-10-13
(#1928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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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L ~~~~
-maer(打死也不说);
2004-10-13
(#1928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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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宋同志,其实你仔细想想“平等”在这个议题上到底占了多大的成份?还是更多地想“绑”住对方?同性性伴侣换得尤其频繁,是不是“绑”住就便得特别迫切?
-x888(x888);
2004-10-14
{1352}
(#19289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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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 we may consider to use another word for the traditional definition of marriage. Let them use "marriage"....
-maer(打死也不说);
2004-10-13
(#19281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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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通过了,这是必然的。说好听的就是叫“传统婚姻”,而管另一个叫“婚姻”。说不好听的,什么都有。人们总得有个方法/叫法跟子女说,要选哪个,不选那个,和为什么不选那个!
-x888(x888);
2004-10-13
(#19282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