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is topic has been archived. It cannot be replied.
-
枫下茶话 / 社会 / 估计在同性婚姻彻底合法化以后,父女、母子、兄妹、姐弟间恋爱婚姻合法化的问题也会提出来。为什么就不允许父女、母子间的恋爱婚姻关系存在呢,他们要的也仅仅是平等的权利。再下去会是什么呢?
-seyou(camping季节结束啦);
2004-10-12
(#1926444@0)
-
别逗了。你说的这些话,只是简单的为辩论而辩论。简单的说,Common Law中都不存在的关系,根本与婚姻无关。而这次的讨论,仅仅是要把Common Law已承认的同性关系,纳入婚姻关系中。
-bingle(bingle);
2004-10-12
(#1926452@0)
-
我是说真的。不谈婚姻,只是说他们完全可以首先争取恋爱合法化,然后争取加入common law,然后一步一步的。。。。。。
-seyou(camping季节结束啦);
2004-10-12
(#1926457@0)
-
脱离目前大的社会环境背景,而仅仅是为满足口舌之争的技巧,不是为辩论而辩论吗?
-bingle(bingle);
2004-10-12
(#1926470@0)
-
绝非口舌之争。关于乱伦合法化的提议以前曾经在网上看到过,而且我相信迟早有一天会成气候的,因为这个现象有相当的普遍性。因为他们也没有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所以在人权宪章的保护下合法化也是可能可行的。
-seyou(camping季节结束啦);
2004-10-12
(#1926483@0)
-
我倒觉得以上的那些, 虽然也是变态, 但总比同性恋要来得正常些. 至少还是男女之间的事情. 事实上, 加拿大法律也没有把以上所述的性行为归入违法的范畴.
-chiliant(辣蚂蚁);
2004-10-12
(#1926463@0)
-
我觉得还是有关系:原来对近亲婚姻的禁止据说是男女血缘遗传的考虑,据说近亲联姻产生弱智(?)。一旦重新改变了结婚的定义,那么如果是两个同性恋近亲,那根本就没有男女遗传的问题呢?是不是没有了遗传学的隐患就可以平等结婚呢?
-dundas888(登达寺);
2004-10-12
(#1926471@0)
-
社会在“进步”嘛,Common Law以前有吗?既然有平等婚姻权,为啥不能有平等乱爱权?
-company(company);
2004-10-12
(#1926590@0)
-
爷孙女, 姥孙, 童婚, 群婚, ...
-chiliant(辣蚂蚁);
2004-10-12
(#1926453@0)
-
无聊当有趣。
-bingle(bingle);
2004-10-12
(#1926460@0)
-
是无聊, 但我不觉得这些有趣. 这些都是变态的行为.
-chiliant(辣蚂蚁);
2004-10-12
(#1926466@0)
-
“我LOVE我的TOY!我PLAY TA也有几年了,我对TA有感情!请尊重我的平等权力,允许我们结婚!”
-maer(打死也不说);
2004-10-12
(#1926465@0)
-
你可以不同意同性婚姻, 但是你这种辩论方式就很是不好. 冷嘲热讽不是辩论. 你一直口口声声人人有责. 我看并不是这样的. 我作为一个普通人(非同性恋), 我就认为同性婚姻可以接受, 而且最重要的的是对我的利益没有影响.
-ihaveamaybach(milwaukee);
2004-10-12
(#1926491@0)
-
所以我才大力呼吁。
-maer(打死也不说);
2004-10-12
(#1926499@0)
-
你不能以理服人的话, 只能使人反感你的论点.
-ihaveamaybach(milwaukee);
2004-10-12
(#1926512@0)
-
看看你是不是在受影响之列!这也是我反对他们冠以“婚姻”的原因。当小朋友看完白雪公主后,女孩儿幻想和王子结婚,男孩儿幻想自己要成为王子,从此生儿育女。这样的场景N年后已不再是理所应当的了。家长必须时刻提醒他们要和异性结婚,碰上叛逆期的,还偏要找同性。咋的?合情合理合法。
孩子从学校回来,说,老师说了,跟同性结婚是再自然不过的了,这跟异性结婚没有任何分别。这是多么美好的事呀?
我个人觉得这关我的事,因为我有孩子,每天都想着如何引导孩子朝正确的方向发展。
-x888(x888);
2004-10-12
{393}
(#1926753@0)
-
“我LOVE我的母狗!我PLAY TA也有几年了,我对TA有感情!请尊重我的平等权力,允许我们结婚!”
-maer(打死也不说);
2004-10-12
(#1926467@0)
-
我们还要领养孩子(人?狗狗?),这是我们的平等权利!
-maer(打死也不说);
2004-10-12
(#1926474@0)
-
“我LOVE我的狗(甭问是公是母)!我对TA有感情!我是成年人,请尊重我的平等权利,允许我们结婚!”
-maer(打死也不说);
2004-10-12
(#1926494@0)
-
你的狗没有人权, 怎么结婚啊, 如果别人知道你和狗狗那个,human society也许还说您abuse呢.
-tuantuan(=_=b);
2004-10-12
(#1926548@0)
-
“虽然狗没有人权,但我有人权啊!”
-maer(打死也不说);
2004-10-12
(#1926601@0)
-
既然是个合法的婚姻家庭,就没有理由不让他领养孩童。孩子耳濡目染的,对他们幼小的心灵,没有什么影响吗?
-x888(x888);
2004-10-12
(#1926482@0)
-
新警察, 你辩论晚了。:D 这里同性恋领养孩子是早就合法了的。
-dundas888(登达寺);
2004-10-12
(#1926495@0)
-
哎,造孽呀。 :D
-x888(x888);
2004-10-12
(#1926546@0)
-
听说十几年前东亚某国,同姓氏是不可以登记结婚的,理由是500年前是一家,由此算来,可能是祖奶奶嫁给外孙孙,这就成了传说中的乱伦了。可惜这个伦理纲常N年前废除了。但是老百姓还是避免同姓练爱结婚的。看来”乱伦“和”性别“等词,定义都是可以改变的
-remember_me_not(老兄);
2004-10-12
{24}
(#1926577@0)
-
就说婚姻本身,也是在不断地变化和演义之中,而并不是某些人所认为的那样几千年神圣不变的,就说中国吧,就是到了民国,三妻四妾,都还是合法的婚姻,跟现在许多人坚守的一男一女不可更改的婚姻,相差甚远。
-littlesong(我是一个同志);
2004-10-12
(#19266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