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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下茶话 / 社会 / 天津公安局看守所虐澳籍女囚亲历记 ZT
-chachacha(茉莉花);
2004-5-19
{10476}
(#17306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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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think something strange.
-yanyan13(_);
2004-5-19
{6131}
(#17306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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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太理解为什么马萍给抓了,而且被虐待.感觉象有人想要她死在狱里,然后贪她的钱.
-chachacha(茉莉花);
2004-5-19
(#17307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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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的。非常不可信。文章中充满了矛盾之处,很难说不是污蔑。
-rollor(Rollor);
2004-5-19
{801}
(#17307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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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2000万,不知道他是干什么的,拿得出2000万的现金,我等小民很难想像。
-oceanwater(灌水日月长);
2004-5-19
(#17307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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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是有领导用她的银子谋了私利又不想还,在狱里虐待她是很可能发生的.也许天津市政府扮演了不好的角色.可以看一下火蠑螈转的那篇.
-chachacha(茉莉花);
2004-5-19
(#17308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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夸张的地方肯定有,但监狱里什么样,我向人们都能想象。这位姐姐也一定干了些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我印象里她好像开了个中介之类的。
-canadiantire(算了,不戒了);
2004-5-19
(#17309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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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Rollor,我记得确实只有死刑犯或重犯才带脚镣,一般的经济犯不会带脚镣的。
-canadiantire(算了,不戒了);
2004-5-19
(#17309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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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如此,这也只能是一种常规做法,而不应该是法律规定。听上去,马家是个大家族,这点事不应该写不明白,不能不怀疑是故意不写明白。
-rollor(Rollor);
2004-5-20
(#17312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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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是:法律没有规定,就更不应该带了。法律规定了要求带,才应该带。
-canadiantire(算了,不戒了);
2004-5-20
(#17312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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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没规定的事多了,人们照样做。我之所以提这个问题,主要是这篇文章写得非常不专业,故意夸大很多东西,使得整个故事不可信。
-rollor(Rollor);
2004-5-20
(#17312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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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没有规定警察可以做的,就不应该做,否则刑讯逼供也成为合理的了。另外,我同意你的一个观点,就是MA mm写的东西,夸张、隐瞒和不合逻辑的地方很多,缺少可信度。这可能因为她自己原本做的事情有鬼。2100万现金?太招摇了。
-canadiantire(算了,不戒了);
2004-5-20
(#17313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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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情况是否属实,8过俺相信这样的例子并不奇怪。sigh,不知道说什么好,对于个人来讲,除了发发牢骚,既无心杀敌,又无力回天。
-lazycat(chat paresseuse);
2004-5-19
(#17307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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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篇文章 http://www.cnd.org/my/modules/newbb/viewtopic.php%3Ftopic_id=25156&forum=6
-firenewt(火蝾螈);
2004-5-19
(#17308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