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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是政治。这么说吧,国内被枪毙的贪污犯,难道是因为别人不贪就他们贪,还是后台倒了,得罪人了?那是不是贪污罪就可以废除了?最后总要有能拿得上台面的话帮自己说,我们老百姓更是如此。

虽然可能不起什么作用,但总是理直气壮,以后历史评论也有个根据。
现在脱离了当时的历史环境,我们依然可以说川岛芳子是汉奸、卖国贼,就是因为法官的法理找的得当,那些贪污犯也一样。尽管他们是政治斗争的牺牲品,可是后人一点也不会觉得他们冤或错判了。
而如果按现在的法律那样判川岛,现在大概就不行了,因为法律依据不足,她不是中国人了。你是可以用别的罪来杀她,可让后人的道德判断产生误差:好像这样偷偷加入外国籍又没注销中国籍就不算卖国,出现道德底线的突破口。
法律不管是惩罚人的,最主要是威慑人,让人保持一定的道德品质。如果叛国不能这样判,很多人的道德底线就要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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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ies, comments and Discussions:

  • 枫下茶话 / 法律 / 关于双重国籍,短期内肯定没戏。但中国与西方不允许双重国籍的国家有个重大区别:中国公民没有随意出入中国的自由。这是变相保留双重国籍的一个突破口。
    关于双重国籍,短期内肯定没戏。但中国与西方不允许双重国籍的国家有个重大区别:中国公民没有随意出入中国的自由。这是变相保留双重国籍的一个突破口。

    比如美国人,只要有美国护照,就可以随便进出美国。出境时,美国海关不会问你到哪里去,人家让不让你去;入境时,海关查询的也只是你带了什么东西,而不是你是否在外国非法居留。美国公民更换护照,根据的也是美国移民局所掌握的材料,而不用其他国家的什么证明。所以,当美国公民加入其他国籍时,虽然理论上不再拥有美国国籍,但只要那个国家不要求他公开放弃美国国籍,他就可以实际上同时拥有两本护照。

    相对来看,中国管理上比较严格。中国公民不能自由出境,而必须要事先征得外国的许可(签证);非法出境的中国公民在海外经常被拒发或被拒更新中国护照,从而也就失去了回国的自由。合法定居海外的中国公民,在更新护照的时候,则要出示定居国的证明,说明自己没有获得定居国的公民身份。这种严格的行政管理虽然有效,但比较难看。所以有人说:中国政府不相信中国人,只相信外国人。

    如果,中国人能够争取的自由离开和返回自己国家的权力,那么双重国籍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 再明白也没用,中国政府又不是给老百姓服务的。人家明明白白的告诉你,是专政工具,就是管老百姓的。
    • 有道理。有些中国人也不相信中国人,只相信外国人。:E
    • “中国公民没有随意出入中国的自由”让你有自由出去了又怎么样?别的国家都肯让中国人免签入境?
      中国的人口有多少,知道不?
      • 别的国家让不让你入境是别的国家的问题。中国公民应当有出入自己国家的自由。
        • 要不说中国政府是真正的国际主义呢。为其他国家考虑得比自己公民都多
        • 呵呵,有点胡扯了,美国公民还没有离开美国去古巴的自由呢。。。
          • 美国公民不能去古巴吗?这我倒不知道。加拿大人去古巴的挺多的。能不能详细说说?
            • 他就想当然的凭着冷战思维这么一说,就跟美国人还以为中国都挂毛主席像了一样。古巴早就改革开放了,对于北美是不错的旅游胜地。
              • 你想当然的这么一说吧
                • 好,你对了,我错了,咱不能不认错。
              • lol funny
              • 多伦多机场的美国海关查美国人是否去古巴,如果去了是要罚款的, 买了古巴烟的 要没收。美国有很多古巴人, 偷着从加拿大去古巴。就算你不是美国公民, 去了 古巴也可能会给以后的美国绿卡申请造成问题。
            • 好象的确不可以
            • 不单不可以,如果被美国政府发现,还要罚款。这里的新闻曾经报道过这样的case:一对美国人来到加拿大,参加古巴旅行团,回到美国后,给美国政府罚款了。
              • 嗯,好,知道错了
        • 开玩笑吧?随便出境,然后原机遣返?拜托,要知道国与国是有协议的,不单纯是中国海关不让人随便出入的问题.
    • 这个好像没有什么必然联系吧,印度最近承认双重国籍,但也是和中国一样必须要事先征得外国的许可(签证)才让上飞机。实际上和国家的贫富有关,如果中国/印度放开,每天几十飞机的没签证的人去美国,然后被遣返,美国也会抗议的。。。
    • 这个比较混乱,那个国家的公民到别的国家去都要经过别人同意的,能不能自由出去取决与别人,能不能自由进来才取决于自己。关于换护照,更是可笑,因为中国不允许多重国籍。
    • 没说到点上,日本,韩国是自由国家,一样不准双重国籍,这是文化传统问题,儒家文化,"非我族类,必有二心","忠臣不侍二主"
      • 有个问题啊,比方中国和加拿大开战。好多已经入加籍的汉奸在中国可以继续以中国身份搞间谍。可战后,人家可以说入了外籍就自动不是中国人,你不能以卖国罪定论。如果有个必须经过退籍手续的法规,这样的事就不会发生了。
        即使不开战,多少人现在已这种偷偷摸摸的身份在国内放心大胆的胡作非为呢,肉联上就有这么几个自豪的声称自己多能钻空子。他要是真遇上麻烦可以所自己不是你中国公民,你又没让我公开办理退籍手续,你怎么管他?
        • 你的问题我没明白?怎么管?中国法律啊,还用问吗?外国人在中国犯罪一样关.没看见杨斌的下场吗?有钱又如何,不是还关着的吗?
          • 司法管辖权当然在所在国,但那是刑事罪犯。叛国罪肯定要枪毙的,可你能说一个外国人为外国打仗是叛国罪?前几年的政治犯有美国国籍的只不过判了再遣返回国,像这样的事多了。
            • 没说的点上,你说这些和国籍没有关系,而是在于有没有外国干预.方励志夫妇是中国籍吧?还不是一样放走了?国籍不是问题,关键是由没有人替她说话,明白了吗?
              • 方励志是经过法院宣判在遣送回国的么?国籍问题不是法律问题么?你不要说那些政治,一般人办事还是要找法律依据,就算政治也要有个借口。如果她俩是美国籍,他们大可以通过公开途径走了。
                • 这不是法盲吗?外国人犯罪一样得在中国蹲监狱.没有政治介入,美国籍一样得在中国蹲监狱.杨斌你不知道吗?外国籍吧?怎么不被轰走就算了?还在监狱里呆着那.你这人看问题只停留在表面.
                  • 这话你说过一遍了吧,今天早晨我回答过了阿(#2859770@0)
          • 有个现成的例子就是川岛芳子,如果中华民国那时候对国籍像现在这样,那就没法出她死刑了,她加入了日本国籍。没有一个纯粹的日本间谍被如此判决。而且如果她办理退出中国籍的手续的话也会少点人上当
            起诉书如是说:金碧辉,中国人,同日本勾结指挥满州国军,日
            华事变中为在中国建伪政权,拉拢汪精卫并为日本当间谍,要求判死刑并出示三
            件证物。
            她最后的定论是,生在中国帝王之家的川岛芳子,走的是歧途,最终以卖国、投敌、汉奸罪钉
            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 这例子可够极端的,往前看千年,往后看千年,都不见得遇上第二个。栗子?糖炒!
              • 往上看几千年有什么用,以前根本没有国家主义,也没有国籍法。这也不是孤例,外国在二战期间有入德籍的英奸做对英反动电台,由于依然有英国国籍,依法定叛国罪。德国同样的工作人员没有这样判决
                • 说明英国民主政府不如纳粹德国?其实这种极端例子没什么代表性,对于普通公民的双重国籍身份上,扯这些是浪费网络资源。
                  • 你这是哪跟哪啊,我说,德国人从事反动电台的不会被判英国叛国罪,怎么说明英国民主政府不如纳粹德国?少见的例子依然可以作为以后法官的参照。
                    • 按照先例法习惯的国家,即使参照也要可类比的参照。拿间谍或者叛国案处理普通公民双重国籍身份?听说有些国家并没有先例法习惯哦。
                      • 这么跟你说吧,你有中国国籍表示你还有中国公民的义务,一些反华事情是做不得的。如果失去国籍,你反华的行为从法律上是没有过错的。就像一些人动辄叫嚣东京大屠杀,作为中国人是可以的,如果此人还有日本国籍就要受日本法律的制裁了。
                        • really?
            • 间谍罪一样可处死,是不是卖国罪根本不是问题关键,得看是不是有人要她死,罪名不是问题.我问你,当初那么多汉奸,没被判刑,反而升官的多了,你怎么解释??
              • 间谍在战争中可判间谍罪,但绝不是叛国罪。况且日本间谍不会就是这一个吧,战后的战犯有哪个是以间谍罪被处决的?
                • 你这么就想不明白,罪名只是一个说辞,哪像判你罪,找什么理由不行?这根本不是问题关键.那么多汉奸都没处理,这怎么解释??
                  • (#2860163@0)
                    • 这不是跑题.这是告诉你双重国籍救不了人,只要想判你,你哪国籍也不行,只要有人帮,就算中国籍一样脱罪,你说得国籍问题根本就是空话
                      • 你说的是政治。这么说吧,国内被枪毙的贪污犯,难道是因为别人不贪就他们贪,还是后台倒了,得罪人了?那是不是贪污罪就可以废除了?最后总要有能拿得上台面的话帮自己说,我们老百姓更是如此。
                        虽然可能不起什么作用,但总是理直气壮,以后历史评论也有个根据。
                        现在脱离了当时的历史环境,我们依然可以说川岛芳子是汉奸、卖国贼,就是因为法官的法理找的得当,那些贪污犯也一样。尽管他们是政治斗争的牺牲品,可是后人一点也不会觉得他们冤或错判了。
                        而如果按现在的法律那样判川岛,现在大概就不行了,因为法律依据不足,她不是中国人了。你是可以用别的罪来杀她,可让后人的道德判断产生误差:好像这样偷偷加入外国籍又没注销中国籍就不算卖国,出现道德底线的突破口。
                        法律不管是惩罚人的,最主要是威慑人,让人保持一定的道德品质。如果叛国不能这样判,很多人的道德底线就要下滑。
            • 主要问题是跟蒋没搞好关系。搞好了关系就是“舍身打入敌营的英雄”。
              • 你这是跑题了。说国籍的问题跟那个没关系。现在讨论这个不是只从法理上考虑么。如果那时候就不承认双重国籍,判决书就不能这么写。是想杀她就能杀,问题不也还得有个罪名么。丢失国籍时不光丢失的是权利,也有义务。
                • 这不是跑题.这是告诉你双重国籍救不了人,只要想判你,你哪国籍也不行,只要有人帮,就算中国籍一样脱罪,你说得国籍问题根本就是空话
                  • (#2860309@0)
    • 我们作为加拿大国籍的华人, 其实应该很知足了.
      中国公民被分成了好几个不同的等级, 划分这些等级的, 是中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制度.

      香港和澳门的中国公民, 他们基本上可以自由前往中国境内的任何地方. 回乡证, 只要申请都能得到, (别拿对民主派人士的限制抬杠啊), 这是一个等级;

      深圳珠海的中国公民, 他们不能自由前往香港和澳门, (谁能说说申请双程证的条件和手续? ) 但是基本上可以自由前往中国境内的其他任何地方, 这是又一个等级;

      其他地方的中国公民, 他们不能自由前往香港和澳门, 也不能自由前往深圳珠海(需要特别的审批以获得边境通行证). 这是又一个等级;

      这些只是旅行自由, 如果是换地方居住的话, 那又是长长的限制了. 大家心里都明白, 就不细说了.

      如果中国公民有加拿大的绿卡, 那么可以自由前往中国境内的任何地方, 这个等级多高呀.

      加拿大公民可以完全自由地进出香港, 知足啦.
      • 再想想?人为什么分等级?不光是意识形态的问题啦,还有经济\社会\资源分配等原因。消灭等级,让全国人民自由进出香港澳门,别问中宣部同不同意,问问香港澳门的中国公民答不答应。
        • 如果不是意识形态的问题, 那么何以解释为何在 "经济\社会\资源分配" 问题同等严重的1949年以前, 中国公民不仅可以自由前往境内任何地方(包括上海由外国管理的租界), 而且还可以自由前往境外的香港澳门?
          • 乱而不治
            • 这种剥夺公民旅行自由迁徙自由的“治”, 我们不要。顺便说一句,1949中华民国迁台后,其间经历战争状态的结束,公民依然享有旅行自由迁徙自由如前,一直至今未曾变过。
              • 那也不是, 一大堆人被列入黑名单不能入台。 那个刺杀蒋经国的一直到陈水扁上了 台才能回去。 而且台湾虽然保留你国籍, 但是没有户籍跟外国人没什么差别。 拿 个台湾户籍可就不容易了。
                • 哈哈, 我就知道你会说这一个。
                  据我所知,那个黑名单不是象当前中国一样的“拒绝入境”, 而是一旦入境会被逮捕所以人家不敢入境自投罗网。中国对待名单上的民运人士,一方面迫于国际社会压力不敢逮捕, 另一方面又怕他们在国内争取民权, 只好一拒了之.
                  • 这只说明当初的台湾比现在的中共强硬。
                  • 恰恰相反, 黑名单是不能入境, 跟现在共产党的一样。 可能共产党还是学国民党 的, 以前老毛肯定是不怕你自投罗网的。国民党怕美国, 抓也不是, 不抓更不行, 只会弄个黑名单。
                    • 是吗? 如果是象刺杀之类的, 都是刑事罪了, 还不能抓呀.
                • 突然发现被你带跑了. 咱说的是普通公民的情况. 旅行自由迁徙自由. 不说特殊人士的事.
              • 49年以前,很多中国人跑来跑去不叫"公民旅行自由迁徙自由",那叫逃难!!!整船整船下南洋去南美,早先叫支援海外经济建设铁路,现在叫偷渡。横着比还凑合,拿几十年前说事就成胡勒了。
                • 对不起, 您没有看清楚我的帖子. 我写的是 ”可以“, 意思是公民享有这个权利(right), 当局没有对此进行制度法规上的限制.
                  • 说过了,原因是乱而不治。49年以前你有钱买几杆枪还可以组织还乡团,当时法律上禁止了?重申一遍,这个问题在当前环境下横着比还可以当技术探讨,提陈年烂芝麻属于浪费网络资源。反G别反糊涂了。
                    • 好啦, 您赢啦. 我放弃与您继续辩论.
        • 这条可以用来测试左派还是右派。 左派一般都会举出什么经济社会资源的借口来为 政府限制行为辩护, 中国如此,加拿大也一样。
          • 不是说中国的左派右派定义和西方社会的是完全不同的吗?
    • 不大相信是ROLLER的帖子,出入就这么随便放在一起,出:对中国人来讲基本上完全取决于别国(除非你涉密太深或涉嫌犯罪),入:中国政府也就这方面有点权力。搞一块说听着好像中国政府不让你出国似的。
    • 能否出境,国家应该有权利的。但是作为中国公民,应该有自由进入中国的权利。身为中国公民不能进入中国,还能去哪?但事实上,中国有时就是不让中国公民进中国,如那些保外就医到了外国的XX人士。
    • 加拿大的入籍手册上写明: 公民有自由进入和离开加拿大的权利(righ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