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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想到方励之,魏京生,王丹,我的名单不全,do you get my point?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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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ies, comments and Discussions:

  • 渥太华强烈谴责北京对玉山江的判决(ZT)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中国新疆境内的维族民众的处境一直是国际关注焦点

    外媒消息:加拿大政府和民间均强烈谴责了中国法庭对加籍维吾尔异议人士玉山江(Huseyin Celil - 胡赛因·塞利尔)终身监禁的判决。

    加拿大政府方面表示,担心玉山江是否在中国监狱中受到刑罚折磨。

    加拿大外长彼得·迈凯伊(Peter MacKay)表示,中方的判决令人失望,而且已经损害了加中两国之间的关系。

    迈凯伊在记者会上说:"塞利尔(玉山江)案事关重大,已经连带影响到了加拿大与中国的关系。"

    玉山江

    中国方面称,新疆乌鲁木齐中级法院宣判37岁的玉山江(又称塞利尔)终身监禁,罪名是参与"恐怖主义活动和阴谋分裂国家"。

    玉山江是本周被中国当局判刑的第二位维族异议人士。

    新华社形容玉山江是联合国认定的国际恐怖主义组织"东伊运"的骨干成员,将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玉山江生于新疆,2001年被加拿大接收为难民;2005年成为加拿大公民。

    据他在加拿大的妻子说,玉山江是去年春天赴乌兹别克探亲期间被乌兹别克当局以涉嫌参与恐怖活动为由引渡到中国。

    加中关系

    加拿大领事官员从那时起一直试图通过外交渠道能够见到玉山江。加方对中方始终拒绝加方代表会见加拿大公民一事表示愤怒。

    分析人士指出,自从加拿大保守党少数派政府当选以来,在比较据保守意识形态性的总理主导下,对北京采取了相对以往政府更加强硬的姿态,使得两国关系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加拿大外长迈凯伊四月下旬将到访北京,据悉他几乎肯定会再次就塞利尔案与中方交涉。

    中方坚持认为,玉山江案是中国内政,加拿大无权干涉。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我个人的观点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1。塞利尔不是一般的平民。移民后在加拿大住得好好的,去乌兹别克干嘛。刚拿到公民立刻就走,一看就是热心革命事业的人。号称是访问亲友,我不信,我更愿意相信这个职业革命家去战斗的岗位上了。

      2。疆独这些人两头不待见。中国是一个以汉民族为主的非穆斯林国家,加拿大是欧美白人为主,基督教占主导的国家。激进的穆斯林对双方都很头痛。尤其是穆斯林强烈的排他性,新疆独立了,即使我们不稀罕他们那点资源,不稀罕那点战略纵深,那新疆40%的汉人怎么办?

      3。塞利尔案件,双方政府确实有过沟通。比如,中国专程从美国派了一个外交特使来解释。哈帕也没少讲话,但双方距离太大。按照外交条约,公平的审判根本就不能定罪。我猜测中国政府根本就没有足够的证据来定罪。当年盖世太保也是这样,残忍低能,审讯就是靠打,根本就没啥技术含量。就像许许多多逍遥法外的黑社会老大一样,没法定罪。胡锦涛索性就耍赖,不承认人家的加拿大公民身份,然后黑箱操作。独裁者所能做的最大让步就是不杀他,留一条命而已。当初说他杀了人,宣判的时候就没提这茬事,直接判了无期。

      4。中国政府走了一步臭棋,公开否认加拿大公民身份是民主体制的大忌。其他公民会认为这是考验加拿大政府能不能保护本国公民的大事,不是一个恐怖分子那么简单的。一旦上纲上线到这步,哈帕作为少数派政府根本就没有其他选择。这件事会一直发酵下去。

      5。在对待恐怖分子的立场上,中国政府和加拿大政府是很接近的,甚至两国的民意也差不多。这就决定了这件事不会影响到两国关系的经济层面,一句话,不会消失也不会扩大化,就这么耗着吧。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对[我个人的观点]的我个人的观点,哈哈,开个玩笑,别当真喔
        1,哈哈,那谁谁又得问你要录像证明了,造谣传谣啊,你?不过呢,就算是按你说的信吧,穿上维吾尔族的鞋,他可真是条爱[国]爱民族的好汉;

        2,这条比较难解说,这样问吧,可能无法类比,至少有点启发,孙中山当年星星之火的闹革命,最初的口号有反清复明的说法,如果反清复明成功了,那百分之多少的清人怎么办?

        3,你都直接了当说[胡锦涛索性就耍赖],俺得替爱国青年给你加上一条,胆敢耍赖,也是要国力作底气的哦,所以,是中国国力大增的体现,21世纪是中国的世纪嘛;

        4,中国政府的棋臭不臭另说,反正这种公开否认加拿大公民身分的做法,对这年年人数第一的中国移民影响巨大,别以为不搞疆独,不闹革命,就可以高高挂起;

        5,不如说,资本主义的本质就是赚钱。
      • 玉山江申请加拿大难民时,用了假名字假资料,当时他是国际通缉的恐怖分子,加拿大居然给了他难民身份,不是可笑吗。还指望中国承认他的加国身份,哈勃真是自取其辱
        • 不管他是怎么取得的,要剥夺他公民身份要从加拿大走司法程序才行,可不是中国哪个官能定的。中国政府瞪着眼睛撒谎,并没有辱到哈帕,谁撒谎谁丢人!
          • 中国政府没必要承认你所谓的国籍,你以为你就是国际公理?
            • 你开什么玩笑,根据中国和加拿大各国的国籍法,一个诚实的政府必须承认人家的国籍。中国政府当然没必要了,这也不是第一次撒谎丢人啦,要脸干啥,习惯了就好了。
              • 理智的政府会不断宣布对方的罪犯作自己的国民?你不仁还想我仁义?
                • 整个过程,加拿大没有丝毫违法的地方。中国政府处处露着一幅流氓嘴脸,我是流氓我怕谁。高下立判,话说回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如此而已。
                  • 佛的眼里都是佛 魔的眼里都是魔。 加拿大敢把拉登做难民吗? 加拿大以为中国好欺负,那就还有好戏等着瞧呢
                    • 说得对,加拿大给一个国际通缉罪犯公民身份,本身对中国冒犯在先,现在被扇了一耳光,的确是自取其辱。如果拉登跑到加拿大,哈勃敢给他公民身份?
                    • 这和哈帕有什么关系,整个难民申请过程合法,哈帕也不能干涉。这点和中国很不一样!
                      • 国际通缉的罪犯申请难民会合法?
                        • 如果质疑他的公民身份,要从法律渠道解决,单方面否认不是一个好的选择。
                          • 话虽如此,但是操作性很差,不是一个现实的解决方案。不管承认不承认,加拿大事实上已经成为了国际罪犯的避难所,如果加国政府不思改进,继续当无原则的老好人,这样的事情还会发生很多。
                            • 说是这么说,加大对移民难民的审核,这不都是成本啊,想查出高山那种人得花多少银子啊。政府的钱从哪里来,还不得加税。在这个国家,有几个国民愿意加税的?只好维持现状罢了。
                              • 所以说阿,这件事还真的不能全怪中国政府。这家伙借外国护照去捣鼓分裂,搁哪个国家都容不了不是。中国政府一改对外软弱的陋习,这对中国移民也是个好事情不是?
                                • 不见得。即使是维持正义,也不能靠破坏法制来实现。
                                  • 那要看哪国的法制。我知道你要说不是哪国的法,是国际法。但是,给一个国际通缉罪犯公民身份,加拿大首先违反了国际法,所以加拿大没有资格再拿国际法来框中国。
                                    • 违反的是中国自己的国籍法。
                                      • 那么问题转了一圈又回来了:非法手段获得的他国国籍是否有效?
                                        • 首先,中国破坏了自己的法律。同时也剥夺了加拿大公民受到领事保护的权利。其次,塞利尔的公民身份要从法律上解决。中国政府又强行替加拿大政府作主了。两头犯法。
                                          • 赫赫,我说我们的讨论又回到了起点,你还不信。参见我回你的第一个贴。
                        • 被国际通缉的经常只是嫌犯而不是罪犯。一个人的行为在某国有罪在他国可能无罪。另外,你说这个玉山江是被国际通缉的罪犯,请问出处在哪里?我在国际警察通缉名单上查不到。
                          • 说得很好,中国说他疆独,人加拿大还说他是人权活动分子呢。另外,你是否可以查查联合国难民署认定的难民名单?
                            • 我一直认为,藏独和疆独要区别对待。疆独走的是恐怖主义那一套,东突被国际公认为恐怖组织是罪有应得。魁北克也要独立,但他们如果敢在公共汽车上放炸弹,你还敢说他们是人权活动分子吗?
                            • 中国政府羁押民主运动人士,我强烈反感;但是对于滥杀无辜的恐怖分子,我坚决支持予以严惩。
                          • 东突是国际反恐公约公认的恐怖组织,而此人是东突的骨干。
                          • “东突厥伊斯兰运动”是被联合国2002年9月11日公布的恐怖组织。而他的骨干之一成为联合国难民署的挂名难民。 多么的荒唐!
                            你们用GOOGLE找一下就知道了。中国政府很多地方欺骗民众,但是这种事情白纸黑字没法欺骗。

                            加拿大身为联合国成员,把联合国公布的恐怖组织头目纳入公民,如此愚蠢!各位岂能是非不分?
                            • 他就是希特勒,只要他蒙进来了,就必须走法律程序出去. 除了法官之外,任何人都没有权力给他定性. 看着体制不合理,你当然可以想办法改,但改不改都要依法走才行.
                              • 你如何界定“蒙进来”,对于一个挂牌恐怖组织的骨干分子,你认为他“蒙进来”的可能性有多大?如果不是蒙进来的,加拿大的行为错得离谱!国际关系中要求互相尊重对方法律,如果加拿大如此践踏中国法律乃至国际法,藐视联合国宪章,你如何能要求中国单方面尊重加拿大法律?
                                • 看不到这些具体材料,我没办法界定.但这些事情应该由法官来决定. 你认为中国政府认定这个人是中国公民是否合法?
                                  • 我觉得你有一个关键性的错觉:把一个国家内部的法律和国与国之间的条例约定混为一谈。一个国家需要有严格的,统一的,坚决执行的,绝对权威的法律,这一点我坚决支持你。但是,国与国之间的法律关系基本上是基于一种
                                    “你认我,我就认你”的约定,是一种互相尊重才能互相协作的关系。这种关系一旦有一方破坏就土崩瓦解。这根国家内部法律在执行和解释上有本质的区别。

                                    德国当初撕毁互不侵犯条约入侵苏联,如果等苏联还击的时候又把互不侵犯条约拿出来指责苏联,你不认为这是很滑稽的吗?你难道还会希望国际法庭的法官来平息吗?no, 这是不可能的。
                                    • 他整个一个法盲,你还跟他废话。
                                      • 如果你不能尊重你的辩论对手,请离开这个话题。
                                    • 按照中国的国籍法, 玉山江也不是中国公民了. 不然,入了籍你再去领事馆办中国护照,肯定是不行的.
                                      • 如果一个人抢了银行几百万,合不合法?毫无疑问,不合法。然后他把抢来的钱拿回家,你会不会就认为他的钱就变得合法了?因为法律保护私人财产嘛。你肯定不会这么认为,难道不是吗? 那么,
                                        还是那个问题,如果玉某在申请公民的时候隐瞒了身法,他的公民身份不合法;如果他没有隐瞒自己身份,加拿大明知道他是联合国认定的恐怖组织的骨干而将其纳入公民,加拿大明显违反了国际法以及联合国宪章,那么这个公民身份中国政府完全有理由不予承认。在信息时代的今天,第一种可能性几乎为0。那么,中国有什么理由尊重一个肆意践踏中国法律,国际法,藐视联合国宪章的国家的法律呢?
                                        这样单方面的苛求对中国政府是不公正的!提出这样的要求是不合理的。
                                        • 政治犯和刑事犯不同的.要不然,怎么会有政治避难的说法. 从前中国说他杀人属刑事犯, 这次宣判说是分裂国家罪变成政治犯了. 你自己翻云覆雨的,如何怪到加拿大.
                                          而且,中国说他是罪犯. 加拿大在审理材料的时候,也有权认定这是政治犯而不采用中国的判决(好像连个缺席审判都没有). 就象信奉法轮功,在这里申请难民一样. 如果说加拿大接收法轮功成员就是违反国际法,那就不客观了.
                                          • 1. 联合国公布的恐怖组织的成员不适用政治犯的定义。采用恐怖主义手法杀害无辜百姓已经完全是刑事犯;2。加拿大如果能够有权认定他是政治犯,而无需理会中国,难道中国就不可以有权定他的罪而无需理会加拿大?
                                            在这个问题上你请不要使用双重标准。

                                            另外,请不要把法轮功与恐怖分子等同对比,前者属于信仰问题,并没有任何的刑事罪责。我一直反对中国政府对法轮功的做法。
                            • Google result: “东突厥伊斯兰运动” 不一定是恐怖主义组织。中国确实说该组织与其它分离主义者制造了两百多起恐怖事件,但中共缺乏信誉。
          • 如果玉山江申请时用的时江山玉的名字,那么中国政府抓的是玉山江, 审判的人可是玉山江, 并没有审判江山玉. 而加拿大丢了个人, 这个人可是江山玉, 而且, 加拿大也没有玉山江这个人.
            • 你掩耳盗铃的本领不是一般的高。
              • 他是被乌兹别克斯坦抓住的, 如果他是加拿大人江山玉, 而不是恐怖分子玉山江的话, 乌国应该会把递解回加拿大的. 但他如果是玉山江而不是加拿大人江山玉, 乌国把他引渡到中国, 与加拿大何关呢?
                • 别解释了,全世界就你一个人认为是抓错人了,你解释不通的。只能说明,你和我们这些正常人不太一样。
        • 比如,有些人为了什么目的在这里抹杀六四,睁眼说瞎话,整个论坛的人都受辱了吗?当然没有,谁撒谎谁丢人,这不,那个老兄这会儿又进地道了。这才是受辱的本意。
        • 关于这一点,我们大家,正方和反方,掌握的信息都是不充分的,至少我看到的一个报道说,他逃出中国之后的第一站,并不是加拿大,后来是被联合国难民署认定的难民,并[安排]到的加拿大。
          • 有一点可以肯定,他是国际通缉的恐怖分子,加拿大为什么要留这么一个人做难民?
            • 你好象不太理解法治。他合法,他就能得到身份。你不喜欢,你除了推动立法之外没有别的选项。
              • 中国已经很明确的选择了:无期徒刑!一锤定音。看你能跳多高。
                • 让我想到方励之,魏京生,王丹,我的名单不全,do you get my point? @_@
                  • 徐文立
                  • 你不认为把民运人士和国际公认的恐怖分子拿来对比是对民运人士的极大侮辱吗?
                • 没理了吧。当年萨达姆,江青他们的话和你现在也大体差不多,耐心等着呗。
                  • 等了几十年了,还等着看啥? 中国越来越稳定,连续30年经济腾飞,军事稳步增长,你就看着吧,中国人都忙着发展呢,你在这里的唾沫星子最多,能当饭吃?
                    • 2005年发表的《社会蓝皮书》表明,从1993年到2003年间,中国“群体性事件”数量已由1万起增加到6万起,参与人数也由约73万增加到约307万。
            • 其实,你应该把这个问题,丢给联合国难民署,而不是加拿大政府。
              • 加拿大明知道此人是国际公认恐怖组织的头目,还纳入公民,实在是自取其辱。
          • 等等,这个问题很关键,一定要搞清楚:到底这个人是国际通缉的恐怖分子,还是联合国认定的难民?如果两个都是,那么这也太荒唐了。如果是这样,问题的根源就在于哪个定性更权威。
            就算是有争议,给一个有争议的罪犯公民身份,加拿大做的太过火。虽然大多数时候我反对gcd政府,但在这个问题上我站在胡温政府一边。
      • 有道理。从我能见到的有限的报道中看,我比较讨厌玉山江,同时也讨厌中国的做法。而另一个疆独分子热丽亚及其儿子则更具争议,我觉得中共的指控很站不住脚。
    • 加国保护人权的政策是越看越不明白了. 贪官,老恐,全都可以受到保护...
      • 中国对贪官的保护更多,对恐怖分子也是全方位体贴保护的,比如,六四时决策杀人的恐怖头脑,号称要牺牲西安以东的那个恐怖智囊,扛着枪的都排不上号。
    • 两国法律都有需要健全的地方, 而且相互有矛盾的地方.这不奇怪. 但就如丁子说的, 不能说先违反现成的法律, 以后再改.那样不全乱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