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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中文分析、争论"民主"的文字比牛毛还多!我对民主的大道理懂得不多,还是让我谈谈最近参加jury duty及对民主过程的一点*感性*认识吧。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网上中文分析、争论"民主"的文字比牛毛还多!我对民主的大道理懂得不多,还是让我谈谈一点最近参加jury duty及对民主过程的*感性*认识吧。


(1)Jury duty第一天的直接感受

一屋子几百人,牺牲工作和家庭时间,花一个星期等在那里被挑选,以便陪审正在进行的案件们。

这个体制,不是凑几个公民做做样子,而是真的不辞辛苦,一个犯罪case就得召集100多人,一个一个地单独面试,挑出12人组成陪审团。

感觉这才真叫(强制性的)"人民法庭"。。。民有、民治、民享。。。民主和自治。。。

为什么要这么费老劲(不光法庭费力,参选者也费力:牺牲自己时间)筛选非专业人员来陪审,而不干脆由专业法官和律师仅凭证据结案呢??。。。。

建议大伙读读这段,真实而感性地理解民主的具体操作之一:

http://en.wikipedia.org/wiki/Jury_trial#Pros_and_cons


(2)Jury duty第二天的经验感受

昨天分好组,今天中午才好不容易轮到我(100名候选人中第44位),入场面试。所有人都在,中年白人女法官,年轻黑人女书记员,中年白人的控方律师和辩护律师,被刑事起诉的年轻黑人,等等。我验证并宣誓后,律师问我一个问题,大意是问我能否不带种族偏见而客观判决,一共4个选择答案:不确定;应该没问题;或者别的什么等等。我信誓旦旦地说应该没问题(I would be able to...)。但是马上我就被excused(淘汰掉)了。。。其实真的希望我能知道为什么!是不是律师觉得我太自信满满,怕有主观先见的倾向? 而且我回答时没好好看着罪犯的眼睛(他长得不难看象奥总的亲戚)?。。。

几百号人来回merry go round,让法官和律师一一挑选,淘汰率为90%。被筛掉(excused)的人再回到"大池子"里,重新等待下一个案子的新一轮筛选。。。这个过程真的很耗费,不光耗费司法系统的钱财人力资源,还耗费陪审团候选人的时间金钱,还耗费这些人的雇主的资源。

这么耗费,谁都看得出来,可为啥还继续采用这个陪审jury机制呢? 肯定是做了cost-benefit分析和结果统计。软性的社会的利一定大于硬性的个体的弊。一位同去者总结得好:只有这样随机的筛选,才能最大程度保证无偏见的裁决,才能保持大众对法律系统的信心。更多的可以参见我昨天给出的链接 (陪审制度的pros and cons),这里列出一些优点pros:

* an important check against state power;
* a means of interjecting community norms and values into judicial proceedings;
* legitimizes the law by providing opportunities for citizens to validate criminal statutes;
* educates citizens about self-government.

不过我想,这得有一个先决条件:国家的公民们哪怕没有专业训练,但平均的法律正义公道等素质必须达到起码的水准,否则12个人的陪审团如何淘汰挑选得出来? 这一套办法放到中国合适吗?


(3)Jury duty第三天有感:结果成了最后一天。

今天大家都等在"大池"里,明显不如前两天有内容。我带了手机充电器以及手提电脑,可以一心上网,并做点工作上的事。结果一天下来啥事没有,午饭时间不但很正常(12点20分),而且给了足足一个半小时。最后不到4点,便宣布大家本周的jury duty提前到此结束。我本来还想着是否再有另一个案子筛选juror的机会呢。。。

除了带电脑和手机,很多人带书去看,带吃的,还有棋牌之类,临时拉人成局,都是很好的打发时间的手段,也有不少高谈阔论聊天的。跟国内过去坐火车的情形类似。。。下次再来,就知道如何不浪费时间了。不过那是三年之后的事了。

下一周,会有另一拨几百号人,重复同样的过程。。。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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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枫下沙龙 / 谈天说地 / 网上中文分析、争论"民主"的文字比牛毛还多!我对民主的大道理懂得不多,还是让我谈谈最近参加jury duty及对民主过程的一点*感性*认识吧。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网上中文分析、争论"民主"的文字比牛毛还多!我对民主的大道理懂得不多,还是让我谈谈一点最近参加jury duty及对民主过程的*感性*认识吧。


    (1)Jury duty第一天的直接感受

    一屋子几百人,牺牲工作和家庭时间,花一个星期等在那里被挑选,以便陪审正在进行的案件们。

    这个体制,不是凑几个公民做做样子,而是真的不辞辛苦,一个犯罪case就得召集100多人,一个一个地单独面试,挑出12人组成陪审团。

    感觉这才真叫(强制性的)"人民法庭"。。。民有、民治、民享。。。民主和自治。。。

    为什么要这么费老劲(不光法庭费力,参选者也费力:牺牲自己时间)筛选非专业人员来陪审,而不干脆由专业法官和律师仅凭证据结案呢??。。。。

    建议大伙读读这段,真实而感性地理解民主的具体操作之一:

    http://en.wikipedia.org/wiki/Jury_trial#Pros_and_cons


    (2)Jury duty第二天的经验感受

    昨天分好组,今天中午才好不容易轮到我(100名候选人中第44位),入场面试。所有人都在,中年白人女法官,年轻黑人女书记员,中年白人的控方律师和辩护律师,被刑事起诉的年轻黑人,等等。我验证并宣誓后,律师问我一个问题,大意是问我能否不带种族偏见而客观判决,一共4个选择答案:不确定;应该没问题;或者别的什么等等。我信誓旦旦地说应该没问题(I would be able to...)。但是马上我就被excused(淘汰掉)了。。。其实真的希望我能知道为什么!是不是律师觉得我太自信满满,怕有主观先见的倾向? 而且我回答时没好好看着罪犯的眼睛(他长得不难看象奥总的亲戚)?。。。

    几百号人来回merry go round,让法官和律师一一挑选,淘汰率为90%。被筛掉(excused)的人再回到"大池子"里,重新等待下一个案子的新一轮筛选。。。这个过程真的很耗费,不光耗费司法系统的钱财人力资源,还耗费陪审团候选人的时间金钱,还耗费这些人的雇主的资源。

    这么耗费,谁都看得出来,可为啥还继续采用这个陪审jury机制呢? 肯定是做了cost-benefit分析和结果统计。软性的社会的利一定大于硬性的个体的弊。一位同去者总结得好:只有这样随机的筛选,才能最大程度保证无偏见的裁决,才能保持大众对法律系统的信心。更多的可以参见我昨天给出的链接 (陪审制度的pros and cons),这里列出一些优点pros:

    * an important check against state power;
    * a means of interjecting community norms and values into judicial proceedings;
    * legitimizes the law by providing opportunities for citizens to validate criminal statutes;
    * educates citizens about self-government.

    不过我想,这得有一个先决条件:国家的公民们哪怕没有专业训练,但平均的法律正义公道等素质必须达到起码的水准,否则12个人的陪审团如何淘汰挑选得出来? 这一套办法放到中国合适吗?


    (3)Jury duty第三天有感:结果成了最后一天。

    今天大家都等在"大池"里,明显不如前两天有内容。我带了手机充电器以及手提电脑,可以一心上网,并做点工作上的事。结果一天下来啥事没有,午饭时间不但很正常(12点20分),而且给了足足一个半小时。最后不到4点,便宣布大家本周的jury duty提前到此结束。我本来还想着是否再有另一个案子筛选juror的机会呢。。。

    除了带电脑和手机,很多人带书去看,带吃的,还有棋牌之类,临时拉人成局,都是很好的打发时间的手段,也有不少高谈阔论聊天的。跟国内过去坐火车的情形类似。。。下次再来,就知道如何不浪费时间了。不过那是三年之后的事了。

    下一周,会有另一拨几百号人,重复同样的过程。。。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盲顶。。。
    • 司令真幸运, 只有三天. 要是被困上三个月或三年呢?
      • 那我要权衡自己的COST和不便,跟法院反映。我相信我不是第一个,会有办法让我不至于哭都来不及的~
        • 可以直接拒绝掉,说不想去吗?。。。还是收到信。。就必须去?
          • 你第一天肯定得去,当面呈上你的理由。
            • 酱紫。。。。第一天也不去。。。算犯法吗?。。。我好奇。。打听一下。。
              • 我的答案是:你会很麻烦的。当然标准答案别在这儿问~
          • 可以拒绝,通常附上理由若干。。。比如说爱国啊,法律不适挡箭牌啊,不是反对民主而是反对民运啊,问问其他jury members是不是小学同学,有没有副部级的 哈哈哈
            • 就是. 没准儿还是肖华和罗荣桓呢.
      • 应当不会在3个月当中每天都要你去耗一整天的。这应当是一个预期的时间段,法庭视具体情况安排其中的若干日开庭。
    • 很有意思的经验分享。一个问题,问你问题的律师是控方的还是辩方的?
      • 当时过程太快事太多,但凭我的印象是辩方的,更为英俊的那个~
        • 谢谢。在筛选陪审员时,有没有提供受教育程度的信息?
          • 我是若干年前填写一份调查表(筛选陪审员的候选人),不记得填没填受教育程度,但填写了职业信息,这次面试前法官还核对了。
      • 据说最后人选是嫌疑人和辩方律师一起敲定的。
        • 母鸡!
        • 大吃一金啊. 看来口头上热爱民主离真正理解民主并粗知民主的形式和内容不是一步之遥啊. 革命尚未成功啊!
          • 为什么要吃金?难道不是如此么?这个jury制度也是民主劳民伤财还做不好事的一个好例子。那个simpson杀妻案,那个判罚三星10亿美刀苹果侵权案,那个罚麦当劳50万给胖大妈案,等等等等。
          • 这什么跟什么。。。
            • 怎么还没看见你的简历?
        • dont think so. either side can veto.so the final ones r acceptible by both side
          • isn't that the same as what ballinca said?
            • 嫌疑人和辩方律师 ... are't they both defence side? not fair to prosecution side
              • 菜蔬读的仔细。不好意思。
    • 挺有意思。。。。。不过耗费不菲。民主体制是要靠钱支撑滴。。。。
      • 对!
        • 几点想法。1)民主体制并不必然采用陪审员制度,有的采用bench trial 2)陪审员审判一般只是刑事罪采用,如果是民事诉讼,也可能采用陪审员审判,但是,费用一般由原告或被告或两者一起承担。
          几点想法。

          1)民主体制并不必然采用陪审员制度,有的采用bench trial

          2)陪审员审判一般只是刑事罪采用,如果是民事诉讼,也可能采用陪审员审判,但是,费用一般由原告或被告或两者一起承担。

          3)用不用陪审员制度,主要不是花费的问题,更多的与历史和传统相关。花费的多和少,就整个社会而言,只是资源如何配置的问题。从另一方面说,花费多了,是不是就创造了GDP了?:)
    • 非常好的第一手经验,多谢分享,以前这个坛子上也讨论过,为一笔可能“只是”五百块的贪污,纳税人要化五万经费去调查,民主的代价的确不菲。呵呵,可能某些反对民主的论者,素质太低的论调之外,多了一条反对的理由,成本太高。
      • 成本太高何须用这个例子。民主国家的议会,不过就是一个立法机构,需要那么多人?加拿大MP有三百多,每人每年要将近一百万养着,退休时每人又得好几百万。还有参议员一百多位废人。还有省级市级等等的议院。
        • 专制是成本低,省的钱都去哪儿了呢?
          • 成本真的低么? 中国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每年近9千亿, 每年公车消费1500亿-2000亿.
          • 别的俺不知道,农民的税是免了,造了很多铁路,很多地铁,很多长江大桥,很多高速公路,很多高楼大厦,。。。
            • 旧社会留下的烂摊子blah,blah...
              • 农民的税是免了,但知不知道农民被剥夺的更多,不是那个税所能抵消的?
            • 专制与民主那个费钱不清楚,但各位回忆一下,回国与政府里工作的同学相聚时,有几次是不用公款的?
            • well, 农民工子弟的小学也被解散了
        • 哇,心态哥的心态如此之好,废人这样的词都出现了,还口口声声说某些网友心中充满仇恨,不知道这样的语气语调,是不是充满热爱?
          • 这个你就不要苛求兵哥了。。。估计当初移民的时候,肯定是咬着后槽牙,紧握着拳头,满眼噙着泪水填写着一张张application form,那是怎样的一个心理挣扎的心态啊 哈哈哈
            • 兵哥移民是正在花街供职.
              • 兵哥堂堂工农兵大学生,一身凛然正气,非要去洋鬼子公司证明自己吗?
                • 杜撰了, 是不是? 人家兵哥可是MIT的高材生.
                  • 说了白天,还是洋鬼子的学校。。。哈哈哈 刺哥太崇洋媚外鸟
                    • 你是德大傲厮钉分校的吧?
                    • 非常不幸,刺哥上了讲师的当,被忽悠进了哈佛,还不幸的拿了两个学位,一博,一?记不清了。。。讲师自己不去,老在看视频,哈佛远程。。。
                      • 讲师这一段儿正在苦看哈佛新出视频. 其实读读Harvard Business Review就行了, 没必要现在去花那么多时间.
                  • What is MIT?麻省理工。。。。
                    • 是. 不是那个Melbourne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 俺说废人,是俺对他们贡献的评价,不带情绪,跟你那个“刺刺鸟人”完全是两码事。俺说废人,其实是抬举他们了。如果他们真是废人,那倒是纳税人的福气了。
            • 继续,继续,俺洗耳恭听,你的言论,还真是没辜负你的网名。
            • 刺哥的ID来自荆棘鸟。。。兵哥你真逗 哈哈哈
            • 桌子妹妹说我什么都没关系的, 听她说话我就高兴.
              • 刺哥真是大度。
                • 女让三分, 靓女让七分, 年轻靓女让十分.
                  • 所谓“惊鸿一瞥,便是一生”啊!
                  • 对刺哥的敬仰,更如滔滔江水绵绵不绝。。。。。。
          • 中国就一个不废的人,老毛,脑子转一转,随随便便就整死几千万人呢. 比全加拿大的全体死绝还要多啊
        • 中国这种专制国家的废人要多得多,成本也高得多。政府一套班子,党委一套班子,还有人大、政协,都是一帮只吃国家又不干正事的废人,把这些人砍掉3/4再砍掉一半都还嫌多。
      • 无家可养的人说话就是豪迈。我倒不知道中国已进入世界经济强国了。。。。好象GDP努力到了全球第二,可一平均全球第几就只有鸟人知道了。。。我倒知道中国农民历史上第一次不用交农业税。。。。这你好象不知道,特通知你一下。。免得还象以前那样提着担谷子到交粮处去。。。
        • 中国农民不用交粮了吗?谁通知你的?中国农民自从大约60年前被剥夺了土地,直到现在都还没有对土地的真正所有权,这个你知不知道?
          • 谁有了?城里的人有了吗?
            • 在中国不论是城里人还是乡下人都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私有财产的所有权,但在民主国家有,因为民主国家信奉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一普世人权,这也是民主制度的优越性之一。
      • 不客气。
    • 谢谢hsl的感性文章。 想提醒那些个看见“民主”就不舒服的网友,攻击之前先了解一下历史,丢脸事小,无知事大:陪审团制度到底有多少个世纪的历史?现代陪审团制度又起源于何时何地?中国这几年要恢复的“人民陪审员”制度又是什么东东。。。
      • SF
      • 陪审团制度是古老的西方法律体系的一部分,和近代西方民主制度没有什么直接必然关系。事实上大部分案件都是通过检辩双方讨价还价达成deal,在庭审之前就搞定了,不关民主什么事。顺便问一下,有谁知道为什么陪审团是12人?
        • 陪审团制度只在民主制度下存在,在独裁制度下是没有的,怎么会和民主制度没有直接必然关系?且不说你这个“大部分”是否有事实根据,即使真是这样,只要还有一个案件不是通过检辩双方讨价还价达成deal,陪审团制度也有存在的必要,何况还远不止一个,怎么会不关民主什么事?
          • The modern jury trial evolved out of this custom in the mid-12th century during the reign of Henry II. See details at link1. 90%以上的case不会进入陪审团庭审,see llink2. 陪审团制度最大问题是成本太高,时间拖得太长。很多事实数据都可以查到,不需要争辩
            • 民主制度的雏形早在古希腊古罗马时期就已经建立了,最早的陪审团制度也可以追溯到公元前500年时期的古希腊雅典城市国家时期,远远早于mid-12th century。在现代陪审制的形成过程中,12世纪的英格兰国王亨利二世时期的制度以及1215年大宪章都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大宪章第39条规定,未经同辈组成的陪审团判决不得被处罚的权利。这一法条是当时的贵族为了限制王权而迫使国王约翰给予承认的结果,所以陪审团制度是伴随着民主制度的发展和完善而逐步建立和行程的,不可能不关民主什么事。另外,正如我说过的,只要还有一个案件不是通过检辩双方讨价还价达成deal,陪审团制度也有存在的必要,何况还远不止一个。
      • 不客气。
    • Ding.
    • 政府工?
    • 俺有时会想,要是唐伟真面对陪审团会怎么反应?每个人私下里发2个包子?啧啧..
    • 怎么楼上又是黑压压一批关于“成本”的帖子?cost vs. benefits,为什么不说“利益”呢?大概太软性不具体看不清?。。。碎觉,晚安!
      • 说得好。其实社会服务包含很多“不合算”的项目,比如援救登山遇难者,改善囚犯待遇,援助外国,等等。作为社会整体,这些都是必须的,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而进行的。“社会秩序”很重要。
    • 最后说一句:我看网上大谈民主,都是形而上的空洞论战。没有足够的感性认识,就开始奢谈什么理性认识!民主又不是科学,可以逻辑推理出来。
      • LOL. Children here are encouraged to build their mock-up courts to learn democracy in schools. This basic understanding is missing here and it would take years of living in Canada to get it, or probably never for some people.
    • 我下个月中旬也要被召集到庭了。
    • 建议看一个电影Runaway Jury (你就明白如何挑Jury,)以后再来谈感想. 普通人之间的诉讼,结果应该是公平的.但当的有钱vs普通人,钱可以决定律师的工作细致程度和最终结果.例子就不举了.法律是公平的,实现法律公平是靠钱(这里), 靠领导(国内).
      • 电影里的东西不能拿来做证据的,因为电影的东西是抽象提高艺术化的,为了突出矛盾,强调冲突性而加工,现实生活里不是普遍现象的,无代表性。
      • 看电影以后再来谈艺术认识?哈哈哈哈。。。
        • 电影当然是虚构的, 不妨看看再说.是胡编还是基本符合事实的.
          • 我只谈我自己的经历(所以叫感性认识,第一手的),不谈艺术作品观感----除非我有同样的经历和事实做对照。
      • 钱确实重要。但花钱只能保证雇请的律师更认真负责,而不能更改事实和审判程序。著名的传媒大亨 Conrad Black 应当是很有钱的,雇请的律师不可能不是高手,但仍然被判有罪。
        应该说,钱多,资源多,可以减低冤案的可能性。
        • 中国还有委员长被枪毙的呢.个例不代表中国法律的公平吧. 如果你确实是留意Conrad Black案的话,不难发现有钱就是好啊,好象现在要回加来了. 再看看其他例子,酒后驾车,加毒品的前MP,,前土狼屯的检察长撞人案,等等.
          • 是否公平要看过程,而不是看官职或贫富。我的中心观点是:钱多的,可以有更多的资源为自己辩护,减少自己蒙冤的机会。而不是说钱多就可以脱离法律。
            • 没有逃脱法律制裁是因为钱还不够多。听说过总统特赦令吗,可以花钱买的
              • 没有具体细节和出处的东西我只一笑而过。不过即使你说的在有些情况下是事实,我也毫不奇怪!!金钱=时间=生命。拿出半个命的钱抵消坐半辈子牢(除非放出来很危险),我完全理解!
              • 华尔街的麦道夫钱多吧,可还是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
          • 有钱当然就是好,但是,说钱能决定结果就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