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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不明白,怎么男的也这么做作,摆态? 另有一问题:装萌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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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ies, comments and Discussions:

  • 枫下沙龙 / 谈天说地 / 咳,累坏了我了,唐僧也真不是好当的。啥“圣人”,啥“占领道德制高点”,就让大家少吃那么一口,就让大家多那么一点点恻隐之心,不至于吧。咱从来不反对吃动物食品,但别浪费,取之有道。别以为自己是万物之主,就滥杀。报应会来得快快的。
    总感觉这儿有股子势力,甭管啥问题,都能往政治上领,从华人被欺负的角度去引申。

    明明是个动物保护的话题,对全人类都适用的,何必呢。我从小都是在中国的图书馆里学到的动物保护的书,和西方教育无关。

    再说谁也没说白人就做的好,想当初在北美,他们杀的动物比谁都多。

    但举个不恰当的例子,你邻居是个杀人凶手,他每天杀10个人,难道我们就非得和他比谁杀人多吗?
    • 不知道你说什么,盲顶~~~
      • 在Rolia上唯一一个能让我着急上火的题目就是这个关于动物的问题。想当初被人打出钓鱼潭也是类似这事。
        • everyone has a weak spot....
          • 老婆都说我,“ 你现在怎么车轱辘话来回说,思维混乱的很。”
        • 钓鱼潭??
          • 国宾馆
            • 我本以为老猫来自江湖,不知道他是宫里来的人~~~
              • 宫里来的男人?
          • 咱曾经试图反对钓鱼
            • 哦,没事,我不钓鱼,我站你后头
            • 那是比较令人讨厌。
              • 也没什么讨厌。我生活中遇到确实有反对钓鱼的,咱得承认钓鱼的乐趣确实是建立在鱼的痛苦之上的事实。
            • 我不支持钓鱼玩乐,但我不反对捕鱼和吃掉鱼。
        • 砸你的有我么,不记得了。
          我confess我钓鱼而且每次都不空手,一般带一两条,最近忙很久才能钓一次带得多些,3/4/5条。。。很少带满6条的,拿一大袋鱼让人看见不好意思。。。虽然没有违法,也没有道德优势不叫别人吃鱼翅。

          如果那天通过法律不叫钓鱼了,我会很不高兴也会遵守,其实钓鱼是项很好的运动,如果所有这些野外活动都禁止了该多无聊。
          • 说实话,我从来记不住扔砖的ID
            • 我也是啊,经常记得被人扔过砖忘了是谁。
    • 那叫做舆论导向。CCTV都定调了,那些人不跟着宣传能行吗?
      • 又趁机下了一个蛋。
    • 你这厮就是分不清理念和法律的区别。理念可以高远,立法必须公平。你空有一颗文明的心而没有文明的脑。
      • 我不知道你所谓的立法公平是指什么。本次立法是禁止买卖鱼翅,和禁象牙类似。捕鲨是否合法我不清楚。
        • 任何立法,在加拿大平权法和多元原则下。必须要保障队少数民族的负面影响不超过多数民族。一个市级立法管制动物保护和食品安全。逾权而不经严格辨证。除了出自偏见我看不出什么理由。我
          从来都反对吃鱼翅。但是这既然是我族的习惯。要立法来管制,就必须要保障程序公正,不然这些左派右派门不知下一次来搞什么花样。这种事情必须防微杜渐。希特勒麦卡锡都是钻一个法律空子搞出大乱子的。老猫可以玩博爱,我们其他人不能,毕竟舞台上需要的戏子,几个就够了。
          • 可不可以去追朔MP或MPP的过往发言记录,看看提出禁鲨翅动议的议员对其他保护动物POLICIES的立场,还有对动物保护组织的立场和态度,可以看出是不是有政治立场。
            • Glenn De Baeremaeker,应该可以查到。这种名字就比较日耳曼,应该是荷兰比利时那边的。最后一个种族隔离的国家南非,欧洲的一些种族歧视的团体。很多白人都出自这两个国家。南士嘉堡华裔真有出息,选出这么个流氓。
              • "De" 好象是德国贵族名字里专用的,我会不会弄错?记的翻译成中文应是个“冯”字。政客们就是这样PLAY GAME的,挖呀,挖呀。。。。
                • 德国有个P贵族。1870年才立国,有统一语言才500年。之前也就是一帮咿咿呀呀的酋长。德意志民族是个可敬的民族,但贵族啥的就免谈了。
              • 那名字就一酿啤酒的么。
    • 要想普渡众生就要有佛的胸怀,要想宣扬自己的价值观,就要经受网民考问,摸到大象的鼻子就认为别人就应该相信大象就是根大柱子,而不是听听别人摸到什么,这种思维很可笑
      当你和小孩说话,你都应该蹲下来,小孩才会听,把自己比唐僧?你配?以为自己更慈悲?先收起你的傲慢,才有人听见你的声音
      • You could be right
    • 真服了你这双慧眼,聪颖和睿智。该糊涂时不糊涂,不该糊涂时装糊涂。有些方面你基本没救。If you really don’t believe banning shark-fin is politically motivated then you are either out of touch or short-sighted.
      • 搞不明白,怎么男的也这么做作,摆态? 另有一问题:装萌是什么意思?
        • 这就是装萌
          • 躺着睡觉,并把腿抬起来就是装萌?
            • 不是。顾名思义,本不萌,却往萌上打份,就是“装萌”
              • OMG,我笑的说不了话了。。。。
              • Oh, I see
                狗带猫帽就是装萌,哈哈哈
              • hahahah。。。。可笑煞俺聊。。。。。
              • 多乖的狗狗呀
      • It could be... But the benefits to sharks have much more weight on my side than a possible politically motivated policy..people can argue forever, sharks do not have that luxury of time when being slaughtered..
        • Guess that you may be a Canadian seal eater and find it very tasty.
          • No, I am against the Canadian way of seal hunting and have been an advocate..I once initiated an online petition a few years back
            • Thanks. Link please. I would sign the petition.
              • 记得那年我先号召朋友们签禁杀海豹的petition, 朋友们说除非我先发起一个不吃竹笋保护熊猫的运动,否则不签。于是我就发起了一个不吃竹笋保护熊猫的petition...link就免了,上面有我的真实姓名。
    • 唉,玄奘又招你啦?把他老人家扯出来。人家是行了万里路,搬了万卷书的真高僧,哪里是你这个岳不群比得了的。怎么跟方堂靖似的。。。再怎么说,今天最后一踩,鞋底子都磨薄了。
      • 岳不群那是华山派掌门,恐怕也不是我能比的。
        • 哈哈哈,你这么有幽默感。说了对事不对人的,这么着倒显得我有点过份,不好意思。
          • 说实话,我从来记不住扔砖的ID -mikesmith(老猫); 21:30 (#6993055@0) reply more...
            • 切,你又。。。
    • 上面胡兄说得好,要分清理念和法律。你有慈悲心,劝人不要吃鱼翅,没问题;姚明要上电视打广告劝人不要吃鱼翅,也没问题;政府要立法限制人吃鱼翅,就必须要有法理依据。如果鲨鱼是濒危动物,那这个立法就有理有据。可是现在不是这样,
      如果少数人的一些行为对社会没有明显危害,只是不符合部分或者是多数人的习惯或道德,就会遭到立法限制这些行为,这就是典型的多数对少数的暴政,违反了法治社会的基本准则。鱼翅这事就是这样的,没有明确的危害,没有法理上的依据,鲨鱼并非濒危(如果濒危就该直接禁捕,所有鲨鱼制品全部违法),只是一些掌握话语权的人看不惯吃鱼翅,觉得残忍,就要立法限制很少一部分人的一部分自由;多数人一来事不关己,二来动物保护这个理由冠冕堂皇,三来被限制的少数没有话语权无力抗辩,这个立法就可能通过。事情虽小,却是关乎法治社会根本原则的大问题。类似的例子还有欧洲一些国家禁止穆斯林妇女穿黑袍带面罩上街。
      • 你没搞明白,立法的意愿是从大众中来的,政府只是个立法机器。只要是大多数人不喜欢看到一件事发生,就可以通过政府立法来限制它,对立的少数人就得服从。这正是法制社会的民主原则在正常工作,你的担心多余了。在加拿大freedom of speech受宪法保护,你可以随便说任何话。
        • "只要是大多数人不喜欢看到一件事发生,就可以通过政府立法来限制它,对立的少数人就得服从",不知是谁没搞明白?当然了,我说的是法治社会的理想状态,你说的可能更接近现实。但是这是个slippery slop,如果按照你说的民主社会发展下去,是非常危险的。
          • 多数人欺负少数人,正是法制社会理想状态,加拿大的民主制度一直就是这样多数人欺负少数人发展过来的,你来加拿大之前没听说过?
            • 老兄,您是看白了的人,所以我也没法跟您争。但是还是有很多少数人通过抗争得到了不受欺负的权利,最典型的就是同性恋(相信他们现在有不少还在行使欺负吃鱼翅的人的权利)。所以抗争一下也不一定没用,但是不抗争就一定被欺负。
        • 所以如果多数人觉得你该死,你就该被弄死。是吗?就你这理解水平,还鼓吹民主?
          • 没错啊,照你自信的理解力,应该不难懂的啊。只不过加拿大废除了死刑,你胡阿友要是犯了该死的罪,最多是关一辈子,不会真的弄死你的。不过要是在美国有死刑的州你要小心一点了,你真的可以被弄死的。
    • 本人坚决反对吃鱼翅, 连带反对不论时间, 不论场合, 坐下来就吃吃吃的某某地文化. 搞得中国文化好象就剩下了dim sum and sweek sour pork. 不过, 由立法禁吃鱼翅膀联想到一个问题:
      假如立法的手段只是为了防止对资源的进一步破坏, 那:

      吃鱼翅 - 鲨鱼灭亡 - 自然资源丧失 --- 立法!!!! -------------- logically correct.

      吃junk foods - 导致可预防类疾病增加 - 各个方面overdrain 社会资源+++ ---- logically correct too, 立不立法?

      谁来回答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