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用我的电视CABEL 申请了INTERNET,费用加在我的帐单里,每月我先付给CABEL 公司,他再付给我.本来想只是一月一次,而且他付给我钱后,我就把帐单划掉,所以就没有开收据.其中发生过因为我不好意思催要,两个月的费用攒到了一起,他怀疑我多收费,但我一直觉得有帐单在就没问题,所以仍然没把这事放在心上.到了这个月,过了他交费的时间,我怕又发生两个月叠加的问题,就催问了一下,没想到他一口咬定他已经付过了! 呜呼!我无话可说,因为我没有任何证据.所以我只好认了.
虽然我知道他不是故意的,只是因为没有工作而对钱非常敏感;虽然我们商定今后以签字为据(我怎么这么笨,早没想到这招);虽然48元钱对同样没工作的我是个不大不小的数字;虽然我极力说服自己责任全在我自身,但是我无法再象以前一样和他和睦相处了,总觉得心里有些堵.我想问问大家,是不是我的心胸太狭窄了?是不是应该拿出视金钱为粪土的气概,一笑而过呢?
虽然我知道他不是故意的,只是因为没有工作而对钱非常敏感;虽然我们商定今后以签字为据(我怎么这么笨,早没想到这招);虽然48元钱对同样没工作的我是个不大不小的数字;虽然我极力说服自己责任全在我自身,但是我无法再象以前一样和他和睦相处了,总觉得心里有些堵.我想问问大家,是不是我的心胸太狭窄了?是不是应该拿出视金钱为粪土的气概,一笑而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