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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诗文社《追》小说作品及赏评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周虽旧邦,其命维新 --- 4.17诗文社《追》小说作品及赏评
by gone123(如沐-心动尘埃落)

诗文社小说赏评,我想,大家对海市和双子心的呕心力作,一定是记忆犹新。温家宝总理在两会期间对记者说过的话:周虽旧邦,其命维新,对于我来讲,是一种激励;古典的诗经诠释了这次小说赏析的核心思想,那就是--开拓创新,与时俱进。

1。小小说 <追> by nickliu(匠人)

我清楚地记得那个梦。
我喘不过气来,筋疲力尽,想要跑,可腿移不动,手抬不起来。后面有人在追我,我惊恐,害怕,想要找个地方藏起来,可四周是光秃秃的山岩。
我不应该害怕的,在梦里我知道那个人是谁,一个不算太熟的同学-力华。
我做这个梦的时候正上大二,那时正在暗恋一个男生-军。
毕业很久以后的一天,我和同学闲聊。"这次力华来成都你见他了么?"同学问到。
"昨天刚和他吃饭呐。"
"他前天也来我这里了。"顿了一下,她又笑说,"我很想问他这次是不是专门来看你的。"
"开什么玩笑,怎么可能,我和他又不熟。"
"为什么不可能,那时候他那么喜欢你。"
我楞在那里,说不出一句话来,又想起了很久以前做的那个梦。
其实,我并非一无所知。

10分--点评:首先我翻译一下:女性作者//我//上大学时暗恋男生//军//,当时同学//力华//追求作者。作者对于//力华//并不感冒,相反对于他的追求有一种莫名的恐慌,并梦由心生。
我认为作者应该首先理清情节,小小说是以情节为主体,通过矛盾冲突中表现出来主题或人物性格。很明显,这部作品缺乏必要的情节铺垫,也就没有了小说情节的曲折跌宕。开头的梦境很好,但是没有充分的展开,应该紧紧抓住人物某个动作或某个事件,结尾出人意外---其实,我并非一无所知。作者知道//力华//对自己的爱慕,但是她宁愿和他不熟;心谭曾贴过追女秘籍,男同学们学而时习之,美梦必成真!


2。小说 <龟兔追魂> by blue_bird(蓝鸢)

龟和兔相识于一交友网,两人说不上谁追的谁,反正彼此感觉挺好,终于决定见上一面。
龟看起来像个稳重的中年男人,说出话来慢条斯理。兔是个留学生,长得不很漂亮但年轻苗条。二人在一家咖啡店街头,暗号是龟戴一顶绿帽子,兔穿一身白衣裙。
会谈在亲切友好的气氛中进行,龟坦言他目前处于没离婚但分居状态,兔说她单身。龟将自己的年薪放大了一倍,兔将自己的年龄缩小了五年。
咖啡喝完了,龟和兔去了一处公园。时间过的很快,转眼到了晚饭时分。龟说去吃川菜,兔说去酒吧,龟服从了兔,二人喝到深夜,都有些醉了。龟送兔回家,兔请龟进屋坐坐,龟没有拒绝。
接下来的节目似乎是顺理成章的,龟迅速帮兔脱下衣服,兔熟练地给龟套上保险。龟和兔在床上赛跑,直到天亮。龟起身去洗手间扔用过的保险套,发现废纸篓里装满了各种型号的小雨衣。
龟没有打招呼就仓皇逃离兔窝,并从此在那个兔所在的网站消失。

11分--点评:中年男国移网恋小留学生,网友见面,各取所需发展到上床,貌似稳重的//龟//才知道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兔子//她也不简单。
首先考虑的一点就是事件发生的背景,加拿大容易发生这种事件,当然了,这也是全球化趋势所致,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我认为这篇作品缺乏情节纵向延伸和横向扩展的幅度,不丰满圆润。仅仅是嘲讽//龟兔//特定的生活事件,浓缩在时空座标的某一特定点上,应从点到面,从小处看到大问题。可以疱析人性问题,中年男国移的情感危机,不是水钢的老牛吃嫩草类型;青少年生活价值观的改变,不是装嫩的感觉。这些都是可以笔把它传达出来,通过对话,动作等等闪现人物性格、心理、情感、情绪、思想、意识和人物命运的某一点细微特征,使其充分曝光,不然的话,只是停留在冷笑话的阶段。


3。<纳德之 。。。快乐> by ddli(在路上 伤别。。)

“春天里来百花香. 朗里格朗里格朗里格朗. 和暖的太阳在天空照. 照到了我的新衣裳. 朗里格朗格朗里格朗 。。。。。。” 纳德精神饱满的走在村里的街道上。春日午后的阳光暖暖的照着。纳德的头顶也有了些微微的汗珠,为了展示崭新鲜亮的皮夹克和减肥的效果, 纳德依然把扣子系到领口。虽然裤子的裤线不是很直 但还是可以看得出也是精心熨烫过的。自信的脚步在白色的一尘不染的袜子,和新的黑布鞋 的衬托下透露着主人发自内心的快乐。
自从醋坊街的风流案子 后纳德有些时日没在村子里露面了,连经常请他喝酒的鹿公子也不知道他去了什么地方。纳德这次在村头露面,仿佛也是借了这春天的太阳光彩,在村里引起了些小小的轰动。“士别三日便当刮目相待” 街头的闲散的众人好奇的打量着。眼光里多多少少有了些敬意和好奇。
“鹿公子,请我喝酒去”纳德找到鹿公子的时候鹿公子正懒懒的躺在驴车上打盹。“好久没喝你的酒了, 顺便和你聊聊天。”
“哈,你个死纳德,跑什么地方去了?啊买新衣服了,很精神啊,不一样不一样,去什么地方发财了?也不喊兄弟一下, 发财了,请我喝酒?”鹿公子开心的看着纳德“走,到苏老板娘的店里喝一杯去,她店里新进来名酒,增加了招牌菜”
“发什么财啊,只是买了一套新衣服,是她给我买的” 纳德原本苍白的脸上洋溢着幸福红晕。
“她,谁啊? 你恋爱了?怪不得!是谁? 快说说。到底是谁?你怎么追到的?”
鹿公子兴奋的拉着纳德进了苏老板娘的啼木豪洞。要了二两上好的三粮液。一盘爆炒猪头,一盘金针猪耳。
“你猜是谁? 还记得前一段的。。。唉,你可得保密” 纳德警惕的看看周围,压低了声音。“就是那个神秘的失踪的才女。。。千万别告诉别人”
“是罗。。步。。”鹿公子惊讶的眼睛都要掉了出来“她不是喜欢那个算命的娄半仙吗?”
“嘘。。。声音小点”纳德紧张的制止着鹿公子的惊讶。“娄半仙会什么呀,也就是会点老干酸词。。。虽然头油擦的多,裤子熨烫的可以立起来 但实际上没一点生活情趣的, 这个追才女啊,不能只会写词,还要会送花,要有些柯公子的生活情调才行”
“可你没有柯公子那样的风流倜傥啊。”鹿公子迷茫的看着纳德。有些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并且你也远没娄半仙帅啊,怎么可能?”
“柯公子是万万不能比的了,还好他已经有了夫人。但半仙的帅,是表面现象,,他是太傲,放不下面子,太大男子了,自从进了衙门在朱乡绅身边行走后,你看那眼睛都是向上看的。架子也端的十足。出了撩闲,连个花都不肯送。更不会去实质的关心人家。那个女孩子会喜欢他这样的?” 纳德喝了口酒。“这追女孩子啊,要放下架子,要用花表示你的诚心。还要要有些毅力,要舍得付出。经常找借口一起吃吃饭。关心一下的,不能怕被拒绝的”
“你还会送花? 你还舍得请女孩子吃饭?”鹿公子实在不敢相信眼前的纳德“你那么小气,怎么会。。。”
“我小气,那只是对兄弟你,但对女孩子一定要大方的,不但要送花还要写点小诗一起送。对自己喜欢的女孩子,一定要舍得付出的。喜欢她就是要为她多做点事情。让她感到温暖,面子什么的都是不能考虑的。特别是上次出了那么一档冤案,她受到了打击,很是空虚的时候更要去关心她的。俗话说心诚则灵啊。所以我就。。。失踪了一段 哈哈,只是以后也不能经常陪你喝酒了。”
太阳已经偏西了,鹿公子站在啼木豪洞门口看着喝完酒远去的纳德。呆呆的有些怅然若失。“和他交往这么久,真没想到,纳德竟然还是这样一个有血有肉的男生。可是我以后找谁一起喝酒那?” 鹿公子自言自语着,在夕阳的灿烂中也慢慢赶着驴车走了。。
故事情节纯属虚构,除老娄以外请勿对号入座;-)

14分--点评:纳德系列写到今天,多少有些审美疲劳了。可贵的是作为诗社系列小说每次都有星星在闪烁,因为人物的基本特征还比较鲜明,小说的情节还紧贴心谭时事。
细读体会,发人深省的地方还有,但是情节一直缺乏一波三折。只写人物情绪上的一丝变化,只写人物思想意识上的一次升华,只写人物命运的一次撞击,我认为是远远不够的。人物形象鲜明,个性化的语言需要进一步提炼,形象跃然纸上。以小见大,以微见著是今后的主旨,这样才能走出心谭,走向全论坛。也许今日的纳德会和明日的阿Q名垂青史。


4。小小说 <追风透骨> gone123(如沐-心动尘埃落)

“你说话真哏!”阿海操着一嘴的天津话,“说嘛呢,我没有G牌?”趴的一声撂了歪歪的电话,临了也没忘自己的口头语,“姥姥!”--这是当初和语文老师学的京腔。
光顾闲聊灌水了,今天TTC罢工,答应了阿娇carpool去上晚班,可别耽误时间。阿海抿了抿嘴,想起了阿娇,笑了。
“给你的,作为搭车答谢。”爽快地阿娇一见阿海,大大方方的送上一盆圣诞红。阿娇个子不高,人很靓,单身的阿海心仪已久,追了许久,只是爱在心中口难开。
“你看你,赶赶摞摞的,时间来得及。”
“好不是你你干的好事,小树玩你买的电脑游戏没完没了,你看我新买的凉鞋还没系带呢。你就是个负心郎,还蛮配这盆圣诞红。”
阿海不敢还嘴,生怕靓女追不到,悻悻的拉开车门,殷勤地说:“先走吧,今天有bluejays球赛,DVP不好开。”
阿娇坐上后座,虽然阿海的动机自己早就知道,矜持嘛还是有必要的。车刚上401,堵得厉害。阿娇看见阿海手忙脚乱变线,直到他不擅长开夜车,于是从后面越过高背椅,拍了拍阿海,“我给你讲个笑话?”
阿海不置与否,阿娇继续,“昨天,小树在上星期出车祸的地方突然对我说,他看见两个人,你知道的,那对青年男女不小心开车出事,双双毙命的地方。。。”
阿海听不见声音了,无意中看了一眼后视镜,大吃一惊,后面没人!!当时就毛了,紧急隔离带刹住车,回头一看,阿娇正端坐在那里看他呢,阿海以为自己刚才看后视镜的角度不对,也没多想,一踩油门,车又并进了高速。
“你接着说,”阿海刚拐上DVP,听不见阿娇的笑话,又下意识的看了一眼后视镜。姥姥!阿娇又不见了。阿海觉得奇怪,一脚把车刹住,回头看了看,阿娇依然坐在原来的位置,用一种怪异的目光死盯他,阿海浑身一冷,要知道,阿娇的一线天细眼,绝对毙掉林忆莲。
阿海不敢说什么,心里害怕了,只好硬着头皮,继续开车。开着开着,自己忍不住又看看后视镜,!·#¥,阿娇又不见了。阿海也不管什么追风透骨,时速超100/km猛然刹车,回头,只见阿娇满脸是血,一线天的小眼怒目圆睁,快赶上小满了。
“你不是鬼吧?”,阿海突然想起阿娇讲了一半的笑话,一对男女双双毙命,吓得浑身发抖,也顾不得高速上车来车往,哆哆嗦嗦打开车门,刚想弃车逃跑。不料阿娇抓住他的衣领,带着哭腔说:“有你这么开车的吗?”
“我一系鞋带,你就刹车;我一系鞋带你就踩刹车,你看看,我鼻子都撞出血了!”
阿海忽然觉得DVP的夜风很冷,追风透骨般的冷。。。

小小说 <追风透骨> 续一
阿海知道自己又做了件愚蠢的事情,但是毫不在乎,朋友把它叫做自信。“sorry,我不是有意的。。。”,垂下头,想他养的那盆花风信子可爱的样子。
“走了走了,”阿娇不耐烦地说,
“那你的脸?”
“还不快早点下高速,这里太危险。如果白痴会飞,那你简直是个机场。”阿娇懊恼起来,习惯性的开始尖酸刻薄挖苦阿海,丝毫没有想起来飞机场是自己的外号。
阿海送阿娇上夜班后,有些沮丧,追了许久的阿娇看来要泡汤了,另外小树在那对男女毙命的地方看见两个人也不好笑,就是一个冷笑话--不知哪位在出事地点写了张告示,提醒大家:交通安全,人人有责。人人,还彳亍(chi chu)呢!
心里一走神,回来的路上开错了方向,等醒过味儿来,已经沿着401west到了米西沙家湖边。
“哎,下去抽根烟吧,静静神。”阿海打定主意,知道公共场所戒烟,径直走向黑漆漆的湖边,那里虽然怪石嶙峋,但可以挡风抽烟。微风吹过,周围声音瑟瑟,只叫人汗毛倒立,毛皮发乍。
这时,阿海忽然发现远处有一点红色的火光时隐时现。“鬼火!”,惊魂未定的阿海战战兢兢的捡起一块石头,朝亮光扔去,只见那火光飘飘悠悠的飞向另一块大石头后面去了。
“姥姥的,我追不到女仔,我还追不上鬼火!”阿海心里更害怕了,又捡起一块石头朝火光扔了过去,只见那亮光又向另一块湖边大石头飞去。
阿海已经接近崩溃了,“小兔崽子,”心中暗骂,他早已忘记从遗传学的角度来讲,这对对方家长是不利的。于是又捡起一块石头向亮光扔去。这时,只听大石头后面传来了声音。
“谁呀?天天忙,周末轻松听听音乐都不让人痛快楼。才抽了几口烟工夫砸了我三次。。。”
为什么湖边的风也这样冷,追风透骨般的冷。。。

小小说 <追风透骨>续二
阿海知道又错了,这次彻底被雷到了。还是先下手为强。对方既然讲国语,看来是自己同胞。如果不是发生在自己身上的话,那么这件事可真是太好笑了。先哄哄,自己哄宝宝习惯了,不在乎再多一个。
“对不起,”阿海离那个人有些远,人没走近便先说到,“我的视力很差,比如说,看见那边停车场的nissan sentre没?你看得见吧,而我就看不见。”
“不管你如何巧舌如簧,我还是认为是你的错,你再稍微具有一些谦虚的品质,就是个完美的人了。”对方也不是个善碴儿,从黑暗中走出来。
“是你?!”
“是你?老林!”
老林以前做移民生意时和阿海打过交道,现在已经是副处级的商会秘书长了。“你小子,不怕我举报你?”
阿海抿了抿嘴,又笑了。一个人如果面对批评仍微笑自如,那么很可能已经找到了替罪羊。
“举报我什么?是不是还要置顶三日示众?我请你喝咖啡好了,现在TIM HOLTON咖啡有中奖,再说了,谁证明是我扔的石头?” 阿海首先恢复了流氓嘴脸。
“老林,你怎么到这里了?”
“别提了,有个机会做海龟回沈阳。”
“好事呀,怎么看来不像?”
"阿海,我也想做海龟呀,可是有可能项目经理不放人。”
老林显然不愿再提,错开话题,“你来米西沙家干嘛?”
“哎,这个,这个。。。”阿海支支吾吾,
老林了解阿海的心事,“喂,吱之为吱之,不吱却为何?”
“是阿娇。。。”
“你说你,”老林作为有名的革命爱情导师,又开始语重心长,“以‘追’为题,希望表达积极的态度,在选择面也宽广些。每个人有不同的追求,在追寻和追逐中,体验不同的人生和过程。”
老林怕阿海听不懂,连忙加个事例,“北京人艺的<<日出>>,曹禺剧作,知道吗?阿凡追陈白露的故事?”,老林一再的提示,腔调有点像投资理财顾问-- 如果您需要咨询或建议,我们将免费提供;如果您需要正确的答案,请您另外付费。
阿海扔掉一直没点上的烟,不耐烦打断他,“曾经有梦,但是事情不是回北京带西洋参这样简单。”
“互相理解,你不是才说曾经有梦,心中有爱吗?我在举个例。”老林的脾气像小草,“听说过前几天的肉联公司分裂分子集会吗?”
阿海对时政感兴趣,早就说了,时政管理根本就是黑箱操作并且拒绝解释。
老林也一样,与北京奥运共荣衰。“那天,分裂头目站在临时搭成的舞台上,面对支持他的几百分裂分子,心潮澎湃,感慨万千,一时心血来潮,把帽一脱,用手奋力一挥,连叫数声:‘要升华!我要升华!’几百分裂分子激动得热泪盈眶,大声疾呼:‘ 你比张灵莆帅!将无厘头进行到底 !’”
“然后呢?”阿海追问,
“我问旁边的老外他们说什么,老外不懂汉语,又十分要面子,他硬着头皮讲道:‘ 老头,站在那里,拿着一顶帽子,大声地问大家:这是谁的帽子?这是谁的帽子?下面的人哭着喊着抢着说:这是我的帽子!这是我的帽子!’”
“我装傻,接着问:‘这顶帽子最后给了谁?’老外说:‘想要帽子的人太多,老头不知给谁好,就谁也没给。’”
这回理解了,阿海不再冷了,没有了追风透骨。老林最高贵! (参见毛主席语录),做人不能太CNN了。自己总是习惯性地认为脑子是人体最重要的器官,但是总忘了这个判断是谁做的。


14分-<追风透骨>+13分<追风透骨> 续一 +15分<追风透骨> 续二
点评:注意到这三部作品是有连续性的,一并评了。<追风透骨>涵盖了小说的基本要素,情节内容更加通俗易懂,大部分是来源于心谭纪实,涉及到心谭大部分ID以及曾经说过的话,讲过的故事,发过的帖子。
<追风透骨> 续一作为过渡引出老林这个举足轻重的人物,作品明显单薄。<追风透骨> 续二的结尾有点意犹未尽。 -<追风透骨>有许多细节铺垫:借车时匆忙未系鞋带才引发后面的//我一系鞋带你就踩刹车//;从后面越过高背椅,才会让阿海看后视镜误会;G牌,carppol,圣诞红,追风透骨,时速超100/km这些都是心谭时事。但是这部作品的成功在于构思的精巧,将这些看到的帖子有机的结合,并且表现巧妙,含蓄曲折。品味语言,还要挖掘语言中的潜台词,因为它部分地触及到生活的本质,//谁的帽子//是画龙点睛之笔,确实有寸水养尺鱼的丰富的内涵。


5。<追尾> by blue_bird(蓝鸢)

“嘭!”我的车头kiss了一辆黄色甲壳虫的尾巴。
甲壳虫里下来一位东欧美女,长得比我还高,低胸短裙暴露着大波细腿。
“Are you sleeping?”她的舌头远不如腰身灵活。
我和她察看甲壳虫的屁股,端详了半天才发现一处小小的划痕。
“I'll call the police。”她从两波之间摸出一个手机。
“You don't need to do that. I can pay for it.“我害怕涨保险。
"OK, $500.“美女开了价。
“Come on! It's only a little scrach."我还了个半价$250。
“Deal!“美女爽快地答应了。
我心疼地从口袋里掏出钱给她,骂自己开车真是个250。

10分点评:作者简单的陈述追尾事件的发生经过,其中有细节描写--//舌头远不如腰身灵活//,//我心疼地从口袋里掏出钱给她,骂自己开车真是个250。//
场面以单一为主,但矛盾的前因后果,由开端、发展到高潮、结局的过程并不充分,正如zhangqilxf(双心萤火虫);所言--缺少高潮。可能受篇幅的限制,人物动作或行动片断在//追尾//这个矛盾冲突中表现的不是淋漓尽致。结尾倒是写出了作者因追尾在心理上泛起的的一道小小涟漪。


6。小说- <追杀> zhangqilxf(双心萤火虫)

夜凉如水。
树下的他面色有些苍白,青衣一袭,在幽幽的月色下显得分外孤独和落寞。他适才面对西方领略过了黄昏的惆怅,残阳胜血,如今那红色仍弥漫在他的瞳仁中。
他没有理由焦虑了,猎物已经被逼入死地,一切尽在掌握之中。一直很少,不!是没有什么可以从他的手间逃脱的。剽悍的身体,绝顶的轻功加上如猎豹般的机敏,纵然对手再奸诈狡猾,也不会逃过他的追踪。他总是喜欢以欣赏的态度看对手落网时眼神中无比深刻的恐惧,从那里他可以察觉到自己的骄傲。论追的功力,他已经不逊于江湖上的一代传奇——名捕“追命”了。
追——对其他人其实是辛苦的,甚至有时会疲惫不堪,但他总能从中找到乐趣。今天,他就故意放了对手一程的距离,然后在不远处痛痛快快地饮了酒。那酒是红色的,似乎也有血的腥味,每次喝过他都会觉得兴奋,眉宇间的杀意仿佛又多了几重。一种重复的生活,时间如果太久,任谁都会觉得乏味的,甚至发疯。他倒一直乐在其中,因为所有这一切都是为了“老板”。
“老板”是女人,这世上唯一能教他这样的男人服从的当然是女人。女人不能作老板只是一些笨人的想法,其实女人才会知道如何使用男人,特别是不易使用的男人。道理很简单,因为她们有办法,男人不知道的办法。此刻想起老板,他的眼中的红色淡了,柔了,暖了。他已经完全,曾经并且永远地迷失在只有她的梦里了。
出来时,老板只是说了这一个字——“杀”。他也只会做两件事,那也是“追上、杀!”。手中握的刀有些松了,但他马上再次扣紧,指节发白,但刀刃稳定。这是多年的磨炼造就的本能。现在的问题是“杀”,“杀”必见血。那刀,也是孤独的,因为饮血的日子实在已经乏味了,可问题是又当如何解脱呢?
我站在他身后,他应该早就觉察到了,一般人又怎能欺入得这么近呢?我当然不是一般人,我是“老板”。
行走江湖很久了,我深知从如花的娇美到如风的韵味不过是一瞬间的事情,似夜空流星划过天际的光芒,陨落了多少璀璨,又镌刻了多少回忆。坎坷无依的生涯中,我曾经来过、活过、爱过。
如今的江湖,我只相信一条铁律:男人不在多么能追,能杀,但绝对要忠诚。上天只给了我一次心动的机会,我选择了他。从遇见他的那一刻起,我就始终相信他的忠诚,因为我读到他眼中的我好美,令我自己都不敢逼视。
起夜风了,一片叶子从树上翩翩飘下,落在了我们之间。风婆娑起我的鬓丝,这种感觉如他的手,温暖安全。我其实并不忍让他活在这刀光剑影的日子里,那样未免残酷了,但倘若现在抽身而退,不但前功尽弃,那种曾经的饥饿的日子也会再次回来。
我不由得叹了口气,轻轻地把手搭在了他宽阔的肩头,道:“老公,都饿了,也追了半天了,把那鸡杀了吧。。。。。。”

15分点评:文章构思巧妙,结尾出人意料。表现在新颖、独特、有悬念、有起伏,结构精巧。在这样短小的篇幅里,字字珠玑,完成了刻画人物形象、叙述情节、展示环境和表达主题思想的任务,其中有许多类似大话西游的经典语句--从如花的娇美到如风的韵味不过是一瞬间的事情;男人不在多么能追,能杀,但绝对要忠诚;风婆娑起我的鬓丝,这种感觉如他的手,温暖安全。
作者对于语言技巧和手法有独到之处,抓住关键词去品味语言的丰富内涵,让人佩服不已,只能//哼哼//对之。结尾的匠心独用和文中细节描写的误导密不可分。文章前面武侠描述,也给读者留下了空白,留下了思想驰骋的广阔天地,充分调动发挥读者形象思维的创造力。峰回路转,结尾抖包袱表达效果于是也达到了极至。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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