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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去故乡系列之 第七章:新移民生活 (7.3)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按照丽芙.李在电话中的详细导引,燕妮最后停在Sheppard街的一座4层楼的公寓前面。

公寓正靠在路边,一式两栋方方正正的红砖楼房,看上去陈旧朴实,象中国五十年代修建的单位办公楼,或是学校的教学楼。与中国建筑不同的,是它们显得那么宁静,没有那种抢夺和威胁的感觉。楼前长着几棵郁郁葱葱的枫树,树脚下的郁金香花苞足足有茶杯那么大,在夏日午后的阳光下面自然安闲地摇曳,不象中国楼房那样,总是生硬地建出一个水泥花台,造作地栽上两颗小树或者一排万年青,就算完成了绿化任务。

燕妮从白色的香奈尔手提包中摸出写有地址电话的纸片,仔细再核对一次,确定没错。她沿着水泥台阶走上去,当厚重的木头大门在燕妮身后合上,周围陡然一静,炎热和喧闹都被隔在外面。在大门和中门之间是个简单清爽的门厅,水磨石地板一尘不染,新刷的白墙上一排铁皮信箱,每个信箱上面镶有单元号。信箱旁边是公告板,贴着私人转让的信息。燕妮看到有一条信息是出售1992年的二手福特车,开价500元,或者BO。她不知道BO是Best Offer的缩写。

和安安的公寓一样,这座公寓也有对讲机,只不过简陋得多。在中门边的墙壁上,贴着所有住户的名字和号码。燕妮仔细地浏览名单,想从上面找出丽芙.李的名字,却怎么也找不到,几十个名字看上去没有一个相近的。她还多心地留意了一下,没有看到什么象中国人的名字,不自禁地暗暗放心。

找了几次,仍然不得要领,她只好选了一个有点像的,“E.M.Lee”,试着拨通对讲机。她的运气不错,那边一答应,正是丽芙.李欢快的声音,叫燕妮舒了一口气。

丽芙住的单元在一楼的角落,远离马路,正对后面的小公园。丽芙来开门,燕妮一见到她,就觉得喜欢。她比燕妮矮了半个头,身材很好,穿着简单的白短袖衫也能看出她三围分明,露在卡其短裤外面的双腿修长结实,被阳光晒得棕亮。丽芙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要小,小圆脸,单眼皮,直长发垂到腰上,不算美女,可非常动人,尤其是笑起来的时候,雪白牙齿格外漂亮。

走进屋里,燕妮觉得眼前一亮,客厅旧是旧,但很宽敞,当西的大窗户迎进满室的阳光,叫人心情舒畅。橡木地板擦得铮亮,踩上去很实在,象上海那些解放前留下来的老房子,解放后改成政府机关办公室,图书馆、少年宫等社会公共设施,或者分给几家人合住,但是细节上仍然留着往日的凝重和奢华,老地板一打上蜡,立刻恢复光亮滑实的本质,完全看不出中间几十年的沧桑磨难的历史痕迹。,

燕妮细细打量这个公寓单元,看得出丽芙是个很整洁也有艺术的年轻人,几件简单家具,IKEA出的便宜货,远不及安安公寓的考究,倒还清爽舒服。墙上挂着几幅油画,不是名作,水准却不错。其中一幅是雨中的巴黎街头,橘红色的调子,人们撑着黑伞匆匆走过石板路,街边的咖啡馆映着温暖的灯光,远处是朦朦胧胧的埃菲尔铁塔。

客厅的一个角落,被两面夹墙隔出半开放的厨房,一面朝向客厅,另一面朝向临窗的小饭厅。丽芙在那里摆了张圆木餐桌和两把木椅子,桌上放着一个出人意料华美的水晶花瓶,插了新鲜红玫瑰,散发出醉人的薰香。

“你过来还容易吗?我一直担心你找不到这里。”丽芙招呼燕妮在沙发上坐下,自己走到厨房,从冰箱里取出可乐来给燕妮。

“还好。就是在门口的时候,不知道哪个是你的名字,所以胡乱试一下,没想到还猜对了。”

“哈!”丽芙把手覆在额头上,抱歉地说:“在电话里我忘记告诉你我的全名,伊丽莎白.闽.李。丽芙是伊丽莎白的昵称,闽是我爸爸给我的中文名字,他说是我们家的故乡的名称。”
“是,闽是中国福建省的简称。”燕妮点头,问道:“你去过中国福建吗?”
“从来没有,我在这里出生长大,连中文也不能说。我没有去过台湾,更不要说中国。”

燕妮想反驳她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可是丽芙说起中国,就跟在说西班牙或者埃及一样事不关己,语气里听不出一丝遗憾和向往的意思,让燕妮觉得,即使自己反驳她,她很有可能只是耸耸肩,说句“whatever”,并不会真地在意其中的分别。燕妮不禁有点嫉妒丽芙可以这样的轻描淡写。

丽芙带着燕妮参观整套公寓,以及要出租的房间。这套公寓900平方英尺大,有两个还算宽敞的睡房,丽芙占了一间,另一间留着分租。燕妮很喜欢房间的大窗户,虽然在一楼,也丝毫不觉得阴暗潮湿。房间里有壁橱,还有一张简单的带床垫的单人床。两人合用的浴室也很宽敞,墙壁被丽芙刷成浅苹果绿色,格外清爽,浴缸和洗手盆都擦得干干净净,让燕妮觉得很满意,当下表示愿意合租这套公寓。

丽芙显得很高兴,于是谈起细节,说好燕妮下月初就搬进来。丽芙想了想,又说:“我应该告诉你,这套公寓只有一个室外停车位,我需要用它,所以不包括在分租条件里面。如果你有车的话,可以到管理处去租用车位,每年大约120元左右。”燕妮也同意了。

两人聊起来,很有一见如故的感觉。燕妮很高兴地发现自己的英文听说水平不知不觉提高不少,跟丽芙谈话几乎没有什么问题。丽芙很健谈,也很有耐心聆听,跟她交谈,让燕妮觉得很舒服。从谈话中,燕妮知道丽芙是金丝顿大学社会学系的毕业生,现在在北约克艺术中心工作,她的男朋友是个软件程序员。燕妮也含蓄地说起自己的背景,尽量让自己的生活听上去单纯平常,这样的谈话就像是在江流中行船,努力地避开所有的暗礁和危险,让她凭着直觉选择最觉得安全的侧面来向陌生人展示自己的生活。

“你独自一个人从中国那么远的地方来到加拿大,我真是佩服你的勇气,”丽芙由衷地感叹,又说:“我猜你家里肯定很有钱吧。”丽芙伸手把长发掠过耳朵,燕妮注意到她左手无名指上已经戴着一枚钻石订婚戒指。
“为什么?”燕妮惊奇地问。
“因为你在这里生活,又不用工作,肯定是家里负担你的开销。还有,”丽芙指指燕妮的手提包,“我注意到你的衣饰和手包都是设计师作品,只有出身富裕的女人才能供得起这些奢侈品,就像我的那些富有的香港移民同学。”

燕妮微笑不语。来多伦多这么久,这还是她第一次感到被欣赏的得意和小小虚荣心的满足,淮海中路漫步的感觉又回到她身上。同时,她也有点失笑,丽芙到底是土生儿,单纯没有见识,怎么想不到如果自己真是富有的人,又怎么会巴巴地来这里和她合租这套公寓。

从公寓走出来,燕妮抬起头,再次仔细打量面前未来的家。站在大门口的台阶上,可以看到一楼的某个窗户里面,一只胖乎乎的大波斯猫把脸贴在玻璃窗上向外望,它的身体像羽毛枕头那样高高地耸起,慵懒的表情和窗口的阳光,象油画家笔下的意大利老城风景。

燕妮微笑着转身,她的心情象鸽子飞过老广场,那种和现实无关的,象在看《罗马假日》时的欣喜象电流击中她的心,让她的脚步变得轻快起来。

这天傍晚,安安来接燕妮,她要正式介绍李宝言给燕妮。

宝言看上去永远清清爽爽,鸡蛋黄色的乔其纱旗袍,袍角用白色细丝线绣出一对蜻蜓。宝言的黑发一丝不乱地在脑后挽成髻,用根银簪子别住,她脸上那种温柔和悠闲,那种看过尽繁华之后享受平淡的自在,是燕妮永远学不来的。站在垂着竹窗帘子的客厅,燕妮简直不能相信自己竟然还能在多伦多看到这样的人和景,就像时空倒流回到张爱玲小说中的三十年代的上海。

知道安安她们要来,宝言亲自下厨烧了一桌子本帮菜招待,叫老长时间没有吃过地道上海菜的燕妮大饱口福。她从小最喜欢刀豆炒土豆,当下更是停不了箸。宝言象招待回娘家的女儿一样,不停地劝她们多吃,吃完了还叫帮佣的阿姨把剩下的打包,给燕妮带回去吃。

饭后阿姨斟上热腾腾的西湖龙井,燕妮喝一口,舒坦地靠进沙发里,不想动弹。沙发前的红木古董茶几上面,有两个青花大果盘,一盘盛满果脯,话梅,冬瓜糖等等女孩子还吃的零食,另一盘却是五香豆。茶几的下层放着一本厚厚的硬皮书,拿起来看,却是一本英文《圣经》。

燕妮从来没有读过《圣经》,不要说英文原版,就是中文翻译版也没有看过,捧着这本宗教宝典,感觉上有些怪异。和大多数新中国出生长大的人一样,她不信基督,也不信任何宗教。坦白地说,并不是因为她选择做一个无神论者,而是并没有机会去接触和选择真正的宗教信仰,所以也就无所谓信奉或者不信奉,在她自己,这样的无所谓其实有些无奈,有时候其实满羡慕安安的家庭使她从出生就是天主教徒。传说文革的时候,安安家所有的书籍都被烧光了,唯有祖父从马来西亚带来的原版英文《圣经》保存下来,是安安的爸爸把它藏在地板下面,然后把地板原样钉好上蜡,这才没被红卫兵抄走。

宝言回过头来看了看她,似有所感地说:“你信主吗?”

燕妮摇摇头。在她心里所想的,却是中文网站上常常听说新移民跟着老移民上教堂,真正目的是认识朋友,建立社交圈子,对教义和信仰一点也不懂也不关心。要不然就是老找不到工作的移民,万般无奈之下就想找上帝保佑,跟上庙里面求神拜佛一样,还真地有人传说一信教就找到工作,赶忙跟做传销一样到处宣传,搅得其他人争先恐后地追随。“这么功利,这么恶俗。”燕妮觉得这些人简直就是在亵渎基督,所以对上教堂这件事格外反感。

安安象是看透了她的心思,在旁边轻声说:“我想,关键是信仰,去教堂是形式。我就不怎么上教堂,妈妈没事也不会去,她常说只要神在我心,身体力行就好,不用老到主的教堂才算信徒。而且,就算你不去教堂做礼拜,也可以做agnostic。”

“什么是agnostic?”燕妮问道。
“agnostic 就是指人有某种宗教信仰,但是不做参拜。很多年轻教徒都厌倦了从小就进主日学校,成年后又每周上教堂做礼拜,所以选择agnostic的形式来维持自己的信仰。有人称赞,有人反对,很难说这种形式是好还是坏。”

宝言说:“你应该去家附近的教堂走一走,听听主的声音,那会让你的心平静下来。人心一静,日子就好过些。”

燕妮不置可否地说:“也许吧,我要好好想一想。”然后,带着好奇和抗拒,她翻开扉页,看到在空白的地方,用老式花体字印着:

“For God so loved the world that He gave His only begotten Son, that whoever believes in Him shall not perish, but have eternal life.” (John 3:16)

“For God sent not his Son into the world to condemn the world; but that the world through him might be saved.” (John 3:17)

好像一扇门被轻轻地推开,好像有人终于讲出她期待已久的话,象小时候考试考得不好时老师的原谅和鼓励,感动像潮水一样冲刷上心头,霎那间,心就象被铁锤重重地撞了一下。把那几行字再读一遍,慢慢地,慢慢地,泪水不能抑制地涌上来,模糊了她的视线。

这时,安安和宝言已经回过头去,正谈着搬家到卡尔加利的事情,没有人注意到燕妮的情绪波动。她静静地坐着,合上书页,一面努力睁大眼睛,不想让泪珠落到书本上面。等泪水终于干了,这才不动声色地把书放回到原处。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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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枫下拾英 / 小说故事 / 移民去故乡系列之 第七章:新移民生活 (7.3)
    • 终于等到了:)
    • 写的好! 只是等的有点久.
    • Not as good as the last few chapters. Especially the section about the Bible. Too far fetched.
      • 一点不牵强啊。我对宗教的想法也和燕妮差不多。但是我刚才读到那两句,我的眼泪也要出来了。我觉得作者特别了解上海和上海女人的心态。
        • 理解!
    • 文章写得太吸引人了,我一口气就看到了深夜,行文流畅,文笔细腻,人物刻画的真实形象。难得的好文,期待下文!
    • Yani has made quite a mistake to come to Canada so far. She needs a wealthy womanizer to pamper and take care of her, yet Canada is not the best place to look for such men.
      “因为你在这里生活,又不用工作,肯定是家里负担你的开销。还有,”丽芙指指燕妮的手提包,“我注意到你的衣饰和手包都是设计师作品,只有出身富裕的女人才能供得起这些奢侈品,就像我的那些富有的香港移民同学。

      it sounds more like critique than compliments. It is sort of a nice way to say what a vain and useless woman.
    • 燕妮这个人物写的很好,实在是适合做阔太太弄些风花雪月的料子,暂时看不出其骨子中的韧劲来,也许潜力很大,不过总不会走平民百姓的路子的,所以离广大人民距离远了点.总之,我不喜欢.农民是不会整那么多没用东西的.
      • 安安则是个理想化的人物,在内持家是贤内助,在外打拼头脑过人还能出人头地,即使两者兼顾也会游刃有余,胜不骄败不lei,风芒还内敛.没必要给广大女同胞树立如此高大之典范吧?
        • 嘿嘿,为什么一定要写农民,一定要写穷人才能代表广大平民百姓呢?这两个人物我看都挺有代表性的,并没有脱离一般人啊.
      • 这样的人才出故事。我觉得作者都她的命运已经有所安排。一定很坎坷, 不然这个小说的结构就出问题了。等后面的吧。我预感后面有大的故事。女士最好准备点面巾之类的,泪流成河啊
    • 心理描写非常细腻。不过,偶瞎说两句。
      有时优点过分发挥就是缺点。太多心理描写,有时会让整部小说陷入一个人物不可自拔。从“钱途”来看,以后也不容易移植成电影。让人物少想,多做,不但以后拍电影容易,更留给读者和作者更大的思想空间。
      随便瞎说而已哦。
      • 有道理。如果要写成百万字的大作,得加人物,加故事,加情节。现在转变还来得及。我也有类似的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