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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加拿大护照有好处也有不利的地方.

1,对于一些高的职位,你拿加拿大护照的话,有利一些.因为出国开会机会多,可以免去签证的麻烦.尤其是美国这种容易抽风的国家.一有点什么事,签证政策就变.

而且高级职位不怕中国签证的问题.公司会给你办的.

2,但是对于一般的职位来说,人家就不愿意招个这样的人,即使你要求的薪水不高.但是对公司里其他的人,尤其的老板都是个潜在的威胁.人家总觉得你是别有企图,或是干不长的.同样的薪水,找一个毕业几年的本地人的话,有听话,有肯做.人家最怕的是出过国,见过世面的人.

我一个好朋友,夫妻拿新加坡护照.男的北京摩托落拉,一切都是公司搞定,有公司的车,和司机.公司给租的别墅.女的,也就是我朋友,一直找不到工作,确切的说是没有稳定的工作.小公司不愿意给弄工签和医疗保险什么的.她是做市场的,有时一些公司有活给她,她就做几个月.就想这里的自雇,给点钱,但是没有其他保障.在国外可能没有什么,即使做家庭主妇,也无所谓.但是在国内,还是很在乎这些的.我朋友的父母一直抱怨,说大学毕业,连个正经的工作也没有.
其实按她男人的薪水,她也不用工作,但是有时自己内心还有社会都需要你有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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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ies, comments and Discussions:

  • 枫下茶话 / 法律 / 请问,我们夫妇两已经住满3年,申请公民后想回国长住,不考虑10年内回加拿大。这种情况,2个人都申请入籍或者其中之一申请,哪一种比较方便?
    (呆在国内,同时不音像加拿大身份)。另外,有什么方法可以以加拿大护照在国内合法呆10年以上?谢谢!
    • 真累! 太愚蠢! 你要加的护照干什么??
      • 话糙理不糙。
    • 贪心无知,至少考试和宣誓要回加拿大吧? 你怎么能10年内不回加拿大?既然10年不想回来,那你要加拿大身份干吗?你以为10年后你回来还能干吗?养老?除非你在中国赚够了。
      • 人各有各的想法和需要, 都告诉你呀? 不回答问题的话, 就休息, 都老大不小了, 不用你去教育人家怎样走自己的人生.
    • 别理会上面那几个人的谩骂, 他们是吃不到PT说PT酸. 自己回不去, 又看不得别人即得身份又能回去吃香的喝辣的. 其实我知道你们想回去也是一个重大的决定, 不那么容易做到, 才上坛子来问的. BS楼上骂人的几个.
      • 托您福,俺进度比楼主还快一步,只不过不想回国,想去美国而已
    • 个人感觉是两个人都入好. 象你这种情况,加拿大护照唯一好处就是去别的国家方便 在中国搞个工签好象不难吧.
    • "以加拿大护照在国内合法呆10年以上"只有2个办法。一是办中国绿卡,但现在这个刚开始,门槛比较高。二就是不停的续签工作签证或探亲签证之类的。
      • 不停的续签工作签证或探亲签证之类?? 你试试看,除非你国内有人
        • 要说法国有人,可能坛子里的不多。要说中国有人,我想没有的是少数吧。
    • 人家问个问题,你们骂他干什么?不象话! 谁知道答案的说说? 我也想知道.
    • 拿加拿大护照有好处也有不利的地方.
      1,对于一些高的职位,你拿加拿大护照的话,有利一些.因为出国开会机会多,可以免去签证的麻烦.尤其是美国这种容易抽风的国家.一有点什么事,签证政策就变.

      而且高级职位不怕中国签证的问题.公司会给你办的.

      2,但是对于一般的职位来说,人家就不愿意招个这样的人,即使你要求的薪水不高.但是对公司里其他的人,尤其的老板都是个潜在的威胁.人家总觉得你是别有企图,或是干不长的.同样的薪水,找一个毕业几年的本地人的话,有听话,有肯做.人家最怕的是出过国,见过世面的人.

      我一个好朋友,夫妻拿新加坡护照.男的北京摩托落拉,一切都是公司搞定,有公司的车,和司机.公司给租的别墅.女的,也就是我朋友,一直找不到工作,确切的说是没有稳定的工作.小公司不愿意给弄工签和医疗保险什么的.她是做市场的,有时一些公司有活给她,她就做几个月.就想这里的自雇,给点钱,但是没有其他保障.在国外可能没有什么,即使做家庭主妇,也无所谓.但是在国内,还是很在乎这些的.我朋友的父母一直抱怨,说大学毕业,连个正经的工作也没有.
      其实按她男人的薪水,她也不用工作,但是有时自己内心还有社会都需要你有份工作.
      • 一直不明白的问题是,为什么不能拿中国的身份证来工作呢?续签旅游签证应该问题不大吧。
        • 出国前,我的邻居,男的是罗技大中华区(也就是国内和香港)的销售经理,一直也升不上去,他说,上面亚太地区的经理的位子拿中国护照是不行的.他美国出差大约有10几次了,911后,硬是签不下来了.
          • 如果在加拿大拿到10年有效的B1/B2签证再回国呢?
            • 那也只是美国一家的,有些跨国公司需要你满世界到处跑的.
              • 其他国家的签证不难签。不过,去中国台湾省目前还是有困难。亚太地区的经理有可能要去台湾。
          • 确实,罗技在国内的高层都是有美国护照的华人,罗技销售经理?在上海的?不会我也认识吧~~
            • 你说说看,是不是一个人?
              • Ted ?
                • 不会吧,真的是
                  TED TAO
                  • 呵呵,我就知道是他
                    上海罗技我实在是太熟了:) 他现在还在罗技吗?
                    • 2003年我们出来时,他还在那里.出来后,EMAIL联系过几次.现在不知道.做了两年多邻居,他经常出差,看着也挺累的.
                      • 嗯,在罗技打工不是那么舒服的,当年看着他一步步做到那个位置,不容易,我00年出来以后,就再也没联系,倒是他的一个同事现在在渥太华.
        • 简单的说,这是个历史悠久的老问题,犯法的事,不论轻重,没抓到你就什么事没有,抓到了认倒霉,看你想不想冒险了,不想冒险就老老实实依法走正道
          • 拿中国身份证在中国工作算非法打工吧。至于那么严重吗?还是一直去签旅游签证了。
    • 用中国护照入中国境,把加拿大护照放箱子底
      • 根本就没必要领加拿大护照。
        • 嗯,放着不用也过期了,他回加拿大的话只需要公民证就行了,如果想去别的国家,他的加拿大护照上没有入境章中国边检会发觉他是非法入境的
        • 你领不领,是你的事。他领不领,管你X事。
          • 我说没必要领加拿大护照,是我的事。管你X事?
          • 这人说话真难听,莫名其妙。
    • 哎,几乎每半个月就有人来问同样的问题,前赴后继。
      首先的常识:入了加拿大籍,你就是加拿大人,自动放弃了中国国籍,中国护照就自动失效了,如果再用其进入中国境内就是非法的,跟偷渡没什么两样。

      就算凭中国护照成功进入了中国境内,然后呆下来,没问题,可实质上这就叫加拿大人偷渡到中国境内,跟中国人拿个假加拿大护照偷渡到加拿大没区别。结果就是:呆下来没问题,但不能离开。道理很简单,如果你从中国偷渡到加拿大,你敢大摇大摆的坐飞机回去,然后保证你还能回加拿大吗?不行吧,所以偷渡的中国人只好一辈子留在加拿大,不能回祖国。加拿大人“偷渡”到中国,境况一样。

      结论就是:再用中国护照躲得了一时,多不了一世,除非永远不回加拿大;或者回了加拿大后,永远就别回中国。
    • 老外在中国呆10年以上的大有人在
      • 真正取得永久居留的没几个 "自1985年11月以来,中国政府已经批准3000多名外国人在中国定居。"
    • 合法的,不是没有,如果夫妻双方只有1个人入籍,倒是可以适用《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五款。不容易。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第74号)

      《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已于2003年12月13日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发布施行。



      公安部部长 周永康

      外交部部长 李肇星

      二○○四年八月十五日

      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是指外国人在中国居留期限不受限制。

      第三条 《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是获得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合法身份证件,可以单独使用。

      第四条 获得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凭有效护照和《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出入中国国境。

      第五条 受理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的机关是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直辖市公安分、县局;审核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的机关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审批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的机关是公安部。

      第六条 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应当遵守中国法律,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中国直接投资、连续三年投资情况稳定且纳税记录良好的;

      (二)在中国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 已连续任职满四年、四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三年且纳税记录良好的;

      (三)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

      (四)本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所指人员的配偶及其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

      (五)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婚姻关系存续满五年、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且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六)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

      (七)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且年满60周岁、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并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本条所指年限均指申请之日前连续的年限。

      第七条 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所指的外国人,其在中国投资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国家颁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产业投资合计50万美元以上;

      (二)在中国西部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投资合计50万美元以上;

      (三)在中国中部地区投资合计100万美元以上;

      (四)在中国投资合计200万美元以上。

      第八条 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所指的外国人,其任职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所属的机构;

      (二)重点高等学校;

      (三)执行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或者重大科研项目的企业、事业单位;

      (四)高新技术企业、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或者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

      第九条 申请人申请时需如实填写《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的外国护照或者能够代替护照的证件;

      (二)中国政府指定的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或者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外国卫生医疗机构签发的健康证明书;

      (三)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国外无犯罪记录证明;

      (四)四张二英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五)本办法规定的其他有关材料。

      第十条 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所指人员申请时还需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登记证明以及联合年检证明、验资报告、个人完税证明。

      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还应当提交国家鼓励发展的外商投资项目确认书。

      第十一条 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所指人员申请时还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任职单位出具的本人职务或者职称证明;

      (二)《外国专家证》或者《外国人就业证》;

      (三)任职单位的登记证明以及年检证明、个人完税证明;任职单位是外商投资企业的,还需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联合年检证明;

      (四)在执行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或者重大科研项目的企业、事业单位中任职的人员需提交省、部级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证明文件;在高新技术企业中任职的人员需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在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或者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中任职的人员需提交国家鼓励发展的外商投资项目确认书或者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确认书或者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确认书。

      第十二条 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指人员申请时还需提交中国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推荐函及有关证明。

      第十三条 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四项所指人员申请时,属于配偶的,还需提交婚姻证明;属于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的,还需提交本人出生证明或者亲子关系证明;属收养关系的,还需提交收养证明。外国有关机构出具的上述证明需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第十四条 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五项所指人员申请时还需提交其中国籍配偶的常住户籍证明或者其外国籍配偶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婚姻证明、经公证的生活保障证明及房屋租赁或者产权证明。外国有关机构出具的上述证明需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第十五条 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六项所指人员申请时还需提交其中国籍父母的常住户籍证明或者外国籍父母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本人出生证明或者亲子关系证明;属收养关系的,还需提交收养证明。外国有关机构出具的上述证明需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第十六条 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七项所指人员申请时还需提交被投靠的中国公民常住户籍证明或者外国人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经公证的亲属关系证明以及投靠人国外无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经公证的投靠人经济来源证明或者被投靠人经济担保证明、经公证的投靠人或者被投靠人的房屋租赁或者产权证明。外国有关机构出具的上述证明需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第十七条 外国人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由本人或者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的父母或者被委托人向主要投资地或者长期居留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直辖市公安分、县局提出申请。

      由被委托人代为申请的,需提交申请人出具的委托书。申请人在国外出具的委托书,需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自受理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的申请之日起六个月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第十九条 被批准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由公安部签发《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申请人在境外的,由公安部发给《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确认表》,申请人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确认表》到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D ”字签证,入境后30日以内向受理其申请的公安机关领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第二十条 被批准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每年在中国累计居留不得少于三个月。确因实际需要每年不能在中国累计居留满三个月的,需经长期居留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批准,但五年内在中国累计居留不得少于一年。

      第二十一条 《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有效期为五年或者十年。

      被批准在中国永久居留的未满十八周岁的外国人,发给有效期为五年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被批准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十八周岁以上的外国人, 发给有效期为十年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第二十二条 《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有效期满、内容变更、损坏或者遗失的,持证人应当向其长期居留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直辖市公安分、县局申请换发或者补发。公安机关经审核对没有丧失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规定情形的,一个月以内换发或者补发证件。

      第二十三条 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应当在证件有效期满前一个月以内申请换发;证件内容变更的,应当在情况变更后一个月以内申请换发;证件损坏或者遗失的,应当及时申请换发或者补发。

      第二十四条 具有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部可以取消其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同时收缴其所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者宣布作废:

      (一) 可能对国家安全和利益造成危害的;

      (二)被人民法院判处驱逐出境的;

      (三)通过提供虚假材料等非法手段骗取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

      (四)未经批准每年在中国累计居留不满三个月或者五年内在中国累计居留不满一年的。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实施前被批准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应当在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六个月以内到原居留证件签发地或者长期居留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直辖市公安分、县局换领《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第二十六条 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以及签发、换发、补发《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有关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务院价格和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已满18周岁的成年子女及其配偶、已满18周岁的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

      (二)“以上”、“以内”皆包括本数。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公安部、外交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来源:公安部网站)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我怎么觉得大部分都是答非所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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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拿工作签证, 可能需要续签, 但是不担心不给续, 我觉得不怎么麻烦, 如果找个香港公司工作办这事很容易的, 一两年过去续签自己都不必出境了, 当然如果没有工作, 就只是探亲, 比较麻烦, 没什么好办法, 续签,出境, 有没有可能拒签就不知道了
      • 加拿大的探亲现在不也是不给续的很多吗
    • 如果丈夫不入加籍,妻子入, 而丈夫在中国还保留着工作单位, 这样两人回了中国后, 妻子可以拥有永久居留权吗? 同时, 丈夫的加拿大永久居留权如何保住? 谢谢
      • 加拿大的倒能保住, 中国的倒困难, 另外加拿大的现在也只是条例上允许, 还没有人真的办过, 因为时候还没到, 等到你LG 枫叶卡到期的时候我想可能还得有点麻烦RENEW, 但是规定是可以的
      • 回国最佳办法是持工作签证, 看众多海龟们呆多少年的都有, 就是因为工作签证比较有保障, 探亲签证就不保准, 但是很多人目前也是这么过的,
        • than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