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您对同胞许先海一家的关切之情,以及对我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我们完全理解您的善意。请相信,我们和您,和广大同胞一样,关心许家等遇难家庭。我们曾经牵头组织发动救助张东岳、耿朝晖。并根据经验,牵头组织制定了社区关怀救助公约,应对不同程度的突发困难事件,详见附件http://www.beifang.ca/News2003/1024_dongyue.htm 。对许家遇难,按照公约,已有北京协会出面应对。由于事件的困难程度,此次救助目前还限于社团救助层面,我会员自愿响应参与。如果许家属于我会会员救助对象,我们会承担发动救助义务。望根据目前的社区救助体制和公约办法,给予理解。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