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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作俑者,其无后乎!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孟子/梁惠王上》有云:“仲尼曰:‘始作俑者,其无后乎!’为其象人而用之也。”

俑者,用泥或陶或木做成的人形,作陪葬用。孔子诅咒说:“那个首先作俑的家伙,真该断子绝孙啊!”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什么事儿让老夫子发这么大毒咒?原来这俑象人形,用作陪葬,岂不残忍乎,夫子心不忍也。孟子这么一解说,就给这句话定了性,几千年来没人敢对此再有异议。

我今天就来做一把始作俑者,揭一揭孔子“仁慈”的面纱。

陪葬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早在原始社会,人们已经习惯把死者生前随身使用的物品和死者一起埋葬,这是活人对死人的心愿,希望死者到另一个世界后也能得到应有的享受。

人殉的历史从殷周时期开始,那时从天子到大臣,凡有身份的奴隶主贵族死后往往都要用活人殉葬。奴隶主贵族因身份等级不同,殉葬的人数多少也不一样,少者墓内1—2人,多者殉葬数十人甚至数百人。“殉”当时还有自愿者与非自愿者之分,有同穴与不同穴之分。其中,奴隶的“杀殉”,非自愿者居多;亲近人的“生殉”,自愿者居多。

中国古代的“人殉”,在史书中比比皆是,仅《史记/秦本纪》中就有三处提及:

(1) 二十年,武公卒,葬雍平阳。初以人从死,从死者六十六人。公元前667年,武公卒,才开始以活人殉葬。司马迁的意思,应该只是秦国的“人殉”始于秦武公,因为在此前商代甲骨文中,就记有杀祭、杀殉女奴。《西京杂记》里也记载周幽王墓穴中有百来个女子陪葬,或坐或卧或立,衣服形色,不异生人。

(2) 三十九年,缪公卒,葬雍。从死者百七十七人,秦之良臣子舆氏三人名曰奄息﹑仲行﹑鍼虎,亦在从死之中。秦人哀之,为作歌黄鸟之诗。秦缪(穆)公死的时候,从死者有177人,而且还有国家良臣车氏三兄弟,《诗经/秦风/黄鸟》对此有记载:
交交黄鸟,止于棘。谁从穆公?子车奄息。
交交黄鸟,止于桑。谁从穆公?子车仲行。
交交黄鸟,止于楚。谁从穆公?子车鍼虎。

(3) 献公元年,止从死。公元前384年, 秦献公禁止活人殉葬,不过这只是一种个人行为,并不是从制度上予以取消。到了秦始皇时代,人殉逾发变本加厉起来,《史记/秦始皇本纪》载:二世曰:“先帝后宫非有子者,出焉不宜。”皆令从死,死者甚众。

后宫嫔妃们生孩子的能有几个? 可想而知,为秦始皇殉葬的嫔妃宫女该有多少。另外,秦始皇陵修成后,为了防止泄密,将三千修陵工匠尽数封在墓内,无一幸免。除了史书记载外,一九八六年启椁的陕西凤翔秦公一号大墓,也发现了一百八十六具人殉。

研究历史的人都会发现,自汉以后,人殉渐少,多用俑和牲畜代替。其实不是人殉少了,而是变了方式,不是把你活埋,而是先把你赐死,然后再一起下葬。汉武帝的儿子汉昭帝时期,昭帝的哥哥燕王刘旦死的时候,从死的妃子就有二十多个,都是或自缢或吞毒,死了才陪葬的。唐太宗临死前,曾有意把武则天赐死陪葬,故问到:你这么年轻,我死后你怎么办呢?乖巧的武则天一见太宗有赐死的意思,马上奏请出宫削发为尼,这才逃过一劫。

人殉在明代又死灰复燃,朱元璋死后,跟秦始皇学,把他幸过但没生育过的46名嫔妃殉葬,美其名曰"朝天妇"。一直到英宗,才最后下诏废除人殉。据清张廷玉等所著《明史/本纪第十二/英宗后纪》载:“八年春正月乙卯,帝不豫。己未,皇太子摄事于文华殿。己巳,大渐,遗诏罢宫妃殉葬。庚午,崩,年三十有八。”

殉葬在中国古代如此盛行,以至于逐渐成为一种制度或习俗。墨子在《节葬》中谴责说:“天子杀殉,众者数百,寡者数十。将军、大夫杀殉,众者数十,寡者数人。”

墨子是儒家的死对头,凡是儒家赞成的,他都要反对。他的《节葬》,就是冲着儒家“厚葬久丧”而来的,所以我想,殉葬在孔子所处的春秋时期,应该是属于儒家提倡的“礼”的范畴之类的。

孔子骂‘始作俑者,其无后乎!’ 孟子说是“为其象人而用之也”。象人都残忍,更别说是活人了,言外之意,孔夫子乃天底下第一大善人。

果真如此吗?我不信。首先,殉葬的都是奴隶小人和妇女,都属于孔子瞧不起的人,他曾说过:“唯小人与女子为难养也。”除了君子,其他的都是小人贱民,跟动物没什么两样。再者,在孔子的眼中,“礼”是高于一切的,在礼面前,生命是微不足道的。《论语/八佾篇第三》云:子贡欲去告朔之饩羊。子曰:“赐也!尔爱其羊,我爱其礼。” 子贡要把祭祀用的活羊撤掉,孔子就责备他说:“子贡啊,你爱的是羊,可我爱的却是礼啊!”

还有一个故事也能证明孔子的“唯礼是从”。公元前五○○年,鲁定公与齐景公会于夹谷,孔丘以礼仪宾相的身份随行。会面之后举行的娱乐节目中,齐国演出莱夷部落的土风舞,孔子指责齐国不该用野蛮人表演,而应该使用传统的宫廷舞。齐国立刻演出传统的宫廷舞,不过却是稍嫌戏谑的轻松喜剧,孔子认为犯了“平民轻视国君”的大罪,立即指挥鲁国的卫士把那些无辜的男女演员驱到台阶之下,砍断手足。据儒家弟子吹嘘,齐景公由于不知礼,自觉理亏,“以三田谢过”,把从前侵占鲁国的一些地盘都还给了鲁国。

这是孔子在外交上的一大胜利,因为要回来的土地是季家的,季氏一高兴,就推荐孔子做了鲁国的大司寇。可是孔子上任后,“七日而诛乱政大夫少正卯,戮之于两观之下,尸于朝三日。”(孔子家语)

《论语》中季康子曾问政于孔子曰:“如杀无道,以就有道,何如?”孔子对曰:“子为政,焉用杀?” 不用杀,为什么还要诛少正卯,而且还要暴尸三日?看来孔子也只是一语言的巨人而已。

关于诛杀少正卯,连孔子的学生都不理解,子贡就曾质问到:“夫少正卯,鲁之闻人也,今夫子为政而始诛之,或者为失乎?”孔子回答子贡的理由有五条:一曰心逆而险,二曰行僻而坚,三曰言伪而辩,四曰记丑而博,五曰顺非而泽。这五条罪状,翻成白话文就是:思想叛逆而凶险,行为邪僻而固执,言辞虚伪而好辩,尽记六艺之外的东西而且很广博,对不好的事物不仅包庇而且纵容。这五条,全属“莫须有”,哪一条又能用来定罪呢?可作为大法官的孔子,却说这五条“有一于人,则不免君子之诛”,真是岂有此法!

在接下来对这五条的展开说明中,孔子提到“其居处足以撮徒为党”,这一句才算说到了问题的实质。少正卯作为新兴力量的代表,当时也在鲁国开学授徒,由于思想进步,观点新颖,他的讲课很受学生欢迎,所以连孔子的学生都往他那儿跑,有时候连教室都跑空了。据说唯一没有去少正卯那儿听课的只有颜回一个,所以孔子要如此器重他,颜回一死,连呼“天丧予!天丧予!”

后生小子竟敢与我孔圣人同城开杏坛,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如此看来,孔子诛少正卯,说他“挟私报复”也不过分。再说这“撮徒为党”,不正是孔子之所为吗?他有门徒三千,杰出者七十有二,子弟遍布诸侯各国,俨然已是第一大党,却要去谴责别人“撮徒为党”,典型的“只许我老二放屁,不许你少正卯出气”。

再退一步,孔子自己不是也说过“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之类的话吗,怎么就自作主张,把大夫少正卯给诛了呢?说一千,道一万,归结为一句话,乃是因为少正卯的所作所为,不合孔子的“礼” 。对不合“礼”的事,孔子是决不姑息的。用奴隶和妇女陪葬,“礼”也,今天竟然有人要拿俑来替代,真是岂有此“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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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當時尚有周天子,何事紛紛說魏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