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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那叫通奸,

你应该把她的话想办法录下来,作为证据。找个律师,吧,这样的CASE也许你用不着给她陶扶养费用。

我觉得你如果不想负责任,最好回国离婚,这里的离婚总是偏袒女的。 你不如回国呆一阵,如果你老婆不同意你的条件,你就不跟他离婚,在中国离婚条条框框多的很,在这离婚估计你老婆还没那本事。目的只有一条,你要求在中国离婚,同时不付扶养费,否则你就拖,拖个三年四年的,她一个人在加拿大哪呆的住,如果回国,她就得失去身份。总之我觉得你不能听她说想离婚就离婚,是她先负你的,所以她必须一分不要,在国内跟你离婚。 10年的扶养费,估计你取下个老婆会很难的。 你也可以自己偷偷先谈个女朋友,看她厉害还是你厉害,做人不要太软弱了,她把你当白痴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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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ies, comments and Discussions:

  • 枫下茶话 / 法律 / 不得不离婚了,心情极为沮丧,对于一些问题很不清楚,还望各位大侠指点,谢谢!
    去年利用探亲假回国结了婚。终于盼到老婆的签证下来了。没想到老婆登陆后直接向我摊牌,她在国内有了心上人,并且理直气壮地说是因为我们分开太久(看来她认为还是我的错)。在加拿大三天一大吵两天一小吵地过了几个星期后,她回国了,兜里揣着枫叶卡。我们是办的国内婚姻,因此我计划回国办协议离婚。问题是国内拿到离婚证书后要不要办英文公证通知加拿大移民局?我只是想知道如何做才能不影响我以后再担保新的配偶移民加拿大?另外如果离婚后,她再回加拿大担保她的情人移民,有没有阻止他们的办法?离婚后她再回到加拿大我还要SUPPORT她十年吗?另外有没有这方面的网站作为参考?谢谢各位啦!
    • 这这这.............我都气得说不出话来了
      • 林子太大
        • marrage is a gambling, you win or lose, no regret.....
    • 是故事在COPY,还是文章在COPY??
      这么天天有这样的事呀?
      • 有时候自己也觉得只应在电影故事中发生的事,却偏偏发生在自己头上。希望大家给我一些建议。
    • 第一,建议你还是办一个离婚公证,以便再次结婚时用,第二,担保新的配偶不应受离婚影响,除非你今天离,明天结。第三,对你前妻担保别人,let it be,none of your business,做男人,大度一点没什么不好。
      • 谢谢baygirl的建议。看来这样倒简单了。只是有时候想想要SUPPORT他们两个十年,有点冤大头的感觉。
        • You only need support your EX. Or you can go to CIC to confess that you made a deal with your EX to help her immigrate to Canada for money, so that CIC might revoke her immigration status.
          • WOW. If he really hate his wife, this way can do.
          • 那他也甭想办他的新LP了。
            • 办过一次了,对第二次总会有影响。而且象他那样来了没几天就离婚,不被怀疑才怪。还不如自己去“坦白”,也同时杜绝后患。再说吃了一次亏,为什么还要当“运输大队长”?还是就地解决的好。
              • 你这就有点说得没有根据,我朋友的前妻在一年半内离婚结婚,早已经同新配偶住在温哥华了;二,做运输队长是一项前赴后继的工作,永不调凌
        • 担保新人可能不受影响,因为夫妻没有担保明确收入要求,但是你妻如果不是当初一齐办过来的,你对她的担保还在有效
      • 当然有影响,三年内不能再担保配偶.
    • 我建议你花50元上律师楼作半个小时的咨询,什么问题定能够有个相对专业一些的答复。
      • $100/hour, 有那么便宜的律师吗?
        • I might be wrong.
    • 世风日下,婚姻被视为儿戏,男人做了“运输大队长”。:(
      • If you did not want to be “运输大队长” no more, see #1392315.
    • 谢谢楼上各位的建议,该办的都会去办,只是觉得很倒霉啊。最近总是碰到任何事都无精打采的。
      • 别为这种人渣搅乱自己的生活,你该庆幸这辈子不用和她同一屋檐。
    • 她那叫通奸,
      你应该把她的话想办法录下来,作为证据。找个律师,吧,这样的CASE也许你用不着给她陶扶养费用。

      我觉得你如果不想负责任,最好回国离婚,这里的离婚总是偏袒女的。 你不如回国呆一阵,如果你老婆不同意你的条件,你就不跟他离婚,在中国离婚条条框框多的很,在这离婚估计你老婆还没那本事。目的只有一条,你要求在中国离婚,同时不付扶养费,否则你就拖,拖个三年四年的,她一个人在加拿大哪呆的住,如果回国,她就得失去身份。总之我觉得你不能听她说想离婚就离婚,是她先负你的,所以她必须一分不要,在国内跟你离婚。 10年的扶养费,估计你取下个老婆会很难的。 你也可以自己偷偷先谈个女朋友,看她厉害还是你厉害,做人不要太软弱了,她把你当白痴丫,,
      • 他要是真咽不下这口气,就只能拖,但是奇怪的是,好象她老婆并没有出离婚吧
        • 离婚没什么,
          关键是他不能在养她,咱们都知道一个人在国外有多苦,他还没出事,她老婆在国内有亲戚朋友反而出事,太气人,这样的女人不要也罢,但不能养她。要我,我就去美国,或者回国,偏不理她,改谈朋友谈朋友,该玩玩,把她凉一边,女人有几个三年,害死她。
          • 告诉有关部门,她利用了你的感情来达到移民的目的,或者会给她的入籍带来些麻烦. 想尽办法拖,拖到她和她的心上人散为止.不能便宜这种人!
            • 损人不利己,何必?
          • 不是没什么吧,现在他要提出离婚,他的SUPPORT责任是推不掉的,他老婆要是真有本事在这儿跟他办离婚他一点办法也没有,现在是人家不在,他也就是个拖
      • 谢谢各位侠义相助,她确实没有主动提出离婚,她不是爱我,而是因为怕失去好的生活而犹豫。
        她说她受不了我每天疑神疑鬼的,而且现在她也不知道到底要选谁。我说我是你丈夫,哪能和别人放在一起给你选?她觉得烦死了,要回去清静一段日子。其实回国接机的就是那个人,都联系好了。我从他们平时的通信中掌握了不少证据,虽然窥看别人的阴私不太好,但是也是迫不得以。所以我也想结束这个恶梦,每天半夜起来偷偷摸摸的看他们的聊天纪录,每看到肉麻之处就无比痛苦,这样一天一天的,简直不是人过的日子。
        • 唉,唉,唉。。。。。。再下去还是个:唉。。。。,有时候我就有点不明白,这人是怎么回事,想开点,不就个把老婆嘛
          • 离了吧. 看样子你是让人当桥了. 她过了河, 现在该拆桥了, 你还不撒手, 难道和她拖死吗? 象你这样的故事真听太多了, 对方移民以后就甩你. 别难过了. 快刀斩乱麻. 这样的人不值得. 走!!!
        • 如果你有了这些记录,是可以作为证据的。就是在这里离婚,也是完全可以对你有利的。问过一个学法律的朋友,如果可以证明对方不忠,办决离婚的时候,肯定是不需要抚养费的。
          如果你还觉得不解气,离了婚就把这件事情通报给CIC。实话实说,CIC会自己作判断的。通常,如果你这个担保人不再提供担保,她的移民资格很可能会被重新审查的。
          • 谢谢各位的建议,这些对我都很重要,我也希望早日摆脱恶梦,回到正常的生活中去。如果她和那个男的都过来的话,我会找他们讨个公道。
    • 应该是需要担保你EX三年,就是说她不可以拿政府的救济,而且她在这三年都算是你的家庭成员。你不能担保新老婆如果你再婚的话。劝你在这找一个吧
    • 对这位即将离婚同志的一点质疑
      这位同志,我看你也不爱你的老婆,旧人未去就无比关心担保新妇的问题,你就不能歇会再找,还急切渴望给旧人的生活设置障碍,就你这样的心态人品,你老婆不爱你很正常。算她还有品。并且故事真假也可疑,你老婆不想来加拿大,就不会来找你,既然找你干吗告诉你她有情人,明摆是给你一个把柄。
      • 也谢谢这位网友发表看法。
        首先,我发表这个帖子的目的是征求一些法律意见,所以只是简单地说一下是什么事,否则如果连什么事都不知道,大家无法给我建议。另外这个帖子从头到尾我都没有说要马上找对象,只不过想了解清楚一些相关法律事项。我的朋友也帮我问了一些律师,这些律师都坚信如果我打官司的话,可以因为妻子不忠而得到一定的赔偿。我现在并不想打官司,只是做了运输队长感到很冤。按您这么说,我已经是人品有问题了。那么如果我去和她打官司,那么我就是十恶不赦的坏蛋了?
        如果她利用了我,和情人一起来加拿大。而我每天累死累活的还要供养他们3年,我想没有一个人很心甘情愿吧。如果我这样想,是人品有问题,是不爱她,或者觉悟不高,那么我认了。
        另外就您提的疑问,我可以解释一下。她后来一直对我很冷淡,包括来加拿大后。我一直摸不着头脑。后来在她的通信中,偶尔发现了可疑之处,包括电话留言。在我的一再追问下,她才说出真相。她说她来加拿大本来想给自己一个机会,忘掉那个人,但是最终她觉得做不到。最近她从国内来电话说,她从心底里感到对不起我。
        本来已经是一件很悲伤的事了,如果你说故事是假的也好,我人品差也好,无所谓,我不想多去争辩什么。
        • 同情你, 别傻。
          他说的话,别往心里去,看你的描述替你难过。我觉得还是找个律师好。痛定思痛,要快刀崭乱麻。自己处理离婚事情很麻烦的,你老婆要是还有点良心,就应该无条件在你律师寄给她的离婚证书上签字,如果她嘴里不停地真诚地道歉,行动上就是不做,想这把她情人办过来,你再给她扶养费,你还跟她费什么话丫。 拖拖拉拉的只会让你自己痛苦,乱费光阴,这例子还少丫,你别傻了。快行动。打离婚官司也就千把块,别心疼了。
          • 看你在这件事上真是“热心肠”, 直接给你转一篇“北美离婚指南”吧!没准儿你得到啥灵感,想出更高的招来!
        • 你的这位即将与你离婚的老婆很坦白,不错。
          • 如果一切如你所说,那麽你可因她有外遇而离婚,
            如果一切如你所说,那麽你可因她有外遇而离婚,你不用付给她赡养费。从一开始你就没提你老婆想要你的赡养费啊,这个问题是你自己想的吧,也许她根本没想要你的钱。你可以开诚布公地和她谈谈你最关心的问题。至于她离婚后来不来加拿大,和谁来,那要看加拿大政府给了她什麽样的权利。你也不用劳心费力地去琢磨。在你不用付她赡养费的情况下,她能过的好,就当她是一个老朋友,你也应该为她高兴。而不应该想着如何为她未来的生活设置障碍。
            • what you have said doesn't make any sense.
            • 一个字,难
              这建立在她老婆是个理智的人的基础上,不过从她做的事情来看,我估计她老婆不是那种理智的人,在国内的时候她完全可以先告诉老公自己的事情,如果老公不介意她过来,那就另当别论,婚姻又不是一个人的事情,她想出墙就出,想登陆就登,想情人就回,那他老公成什么了?一点起码的诚心都没有,还夫妻一场。 我觉得他老婆不提离婚就急忙回国见情人,心里是在做什么准备,置于什么准备,没人可以期望她是雷锋,这是肯定的,那么就要做最坏的打算。在国外一个人多苦。。。
          • 请搞清楚,她老婆是唯一欺骗而且做了伤害他老公的事情。这才是本质。他老公为了保护自己的生活,这是人的基本权力,根本谈不上是自私。为什么有些女的就想白吃白喝还骗人,还有人叫好?
            不会吧,她在国内的时候跟她情人那么好,居然还觉得移民过来在说,移民可是好长时间才能办下来的,她在国内的时候滴水不漏,现在等生米煮成熟饭,她登陆了,也不跟他老公讲实话,却在这里偷偷摸摸跟国内情人联系,知道他老公发现蛛丝马迹,才跟老公讲些事情,她要为自己找理由很容易,说良心上对不起老公,说什么开始也想忘记情人跟老公过,后来发现不行,有没搞错;她有她自己的理论,可做人要有一个基本点,不能欺骗人,在她的谎言下,居然还有人相信。 我就不信一个结婚了的女人,在国内有亲戚朋友,有工作的人,会在一年之内出墙,甚至到了无法自拔的程度。人允许犯错误,但在错误发生后,她应该主动承担,减少对受害人的损失。 我实在看不出她老婆有什么值得赞扬的地方。 况且谁也不能保证她移民登陆后的真实意图,等她做好一切安排后,她老公就只有等宰了。做错的人是她老婆,承担责任的也应该是他老婆,你以为一个人在国外粪斗容易吗,他在这边拼命工作,办移民,老婆在国内跟情人幸福甜蜜,居然还有人替她老婆叫屈,她老婆不提离婚是因为她还没有找到一条对她自己最有利的路,不是因为她对老公还有夫妻之情。
            • 你是如此的一位"疾恶如仇", "狭胆熊心"的男银, 不错, 真不错! :)))